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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瞳剛剛加完班,直接從公司趕來見面。一身正裝,典型的奮斗中的職場精英;帶些淡淡的外地口音,也屬於孤身打拼的鳳凰男吧。想象得出,幾分鍾前,他還在努力扮演著精明的銷售、乾練的助理。可是,一坐下,小伙子就說起了自己的苦戀。
她走了,再也沒有回來,也許這是我們最好的結局。
可我不要這個結果。我想和她在一起,哪怕生活變得狼狽不堪。她為何離我而去,是我做得不夠好,還是我做得太好?她竟然都沒有留給我一個理由、一張紙條。每個周末,我還是會撥通那個手機,想象著接通之後告訴她,我想她,叫她回來。可每次裡邊乾乾脆脆的停機聲,又澆醒我幻想的虛妄。
先等等,別急。你說的她,是你戀人吧?
沒錯,我的女朋友。如果算上這分開的幾個月,我們在一起一年了。
看來,這個時候祝你紀念日快樂,有點不合時宜了。你想說的,肯定不是王子和公主的快樂生活。
哪裡有什麼公主和王子啊。阿德,關於她的身份,我從來沒有和任何人談起。這是個不能告人的秘密。現在她走了,再也不回來了,讓我來告訴你。她是個陪酒小姐,是我在夜總會認識的。那時候她是那麼與眾不同,我一眼就愛上了她。
我在聽,請繼續。
研究生畢業後,我得到了一份工作。別看名片上印著經理助理,往簡單裡說就是銷售。有一個師傅帶我。為了聯系客戶,我們經常要出入酒吧和夜總會。其實很小我就特別明白,社會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髒,但肯定不那麼乾淨。
女人們不都說男人是下半身動物嗎?經常出入這些場所的男人,應該更不是什麼好東西吧。可說實話,我對這種娛樂挺排斥的。不管是燈光還是空氣,反正一進去,我就頭皮發麻,渾身不自在。我現在還記得第一次看見陪酒女孩們被領班帶進單間裡的情景。就像電視劇裡演的,她們站成一排,供人挑選。阿德,男人到了這個境地應該肆意而為吧,可我真的放不開。我一方面緊張,一方面又擔心客戶看出來我的厭惡。同事讓我隨意,我只好蒙著眼睛瞎說瞎點,一晚上過來只顧大口喝酒,竟沒敢瞅身邊的女孩兒,更別說像別人那樣,拉著手一起唱歌、喝酒了。
其實我知道這裡的人都是你情我願。都是自己選的,又都無從選擇。接觸久了,我已經可以把它當做游戲。但我還是很厭倦,一心希望有機會遠離這種生活。
你還不習慣這個花花世界。你倆就是在這樣的地方相識的吧?
沒錯,直到我看到了她,小曼。我們相遇的那個晚上,一直在下雨,可包間裡還是冷氣大作,啤酒冰涼。這讓我有種說不出來的絕望。就像往常那樣,領班帶著女孩兒們進來了,有低眉順眼的,有搔首弄姿的,我清楚她們心裡的小算盤,這樣做不過迎合我們不同的趣味。我從左往右掃視了一遍,沒有了起初的拘謹。一個女孩兒直勾勾地望著我,眼神卻空得很,深深的望不到邊。她的頭發應該剛染過,但不是多麼好的手藝,乾枯枯的,就像是冬天的蘆葦。統一配備的長裙顯然是大了幾號。人縮在裡邊,顯得更加的不起眼了。阿德,她的神情不太像是我見過的常規模樣,可又不是小說裡常說的,像只受傷的小鹿。
現在想來,我喜歡上她的正是這種距離感。她談不上冷,也曉得恰當地敬酒,一飲而盡,也明白即使被吃了點豆腐也不能急惱。可她絕不是那種主動獻媚,纏著你,讓你多點幾瓶酒,或者多給些小費。比如那個晚上,我像往常那樣只顧陪客戶嬉笑喝酒,而她在我身邊,一邊幫我添酒,一邊玩著手機游戲。
阿德,她應該一眼就看透了我吧。知道我不是那種花錢找樂子的人。我看到她在玩QQ農場,就問她好玩嗎,她扭過臉,說今天偷的菜挺多的。第一次,我看見她眼睛裡多了神采。
因為她,這個花花世界變得不一樣了?
你說的沒錯。從那以後,只要光顧那家夜總會,我總會要求她來服務。我知道她的客人並不多。對於陪酒女孩兒來說,這種散漫就意味著你的客人少,收入少,被人瞧不起。
見面的次數多了,我們也熟悉了起來。我們倆是真的熟悉,不是那種虛情假意的自來熟。我能感受到,她看我和看別人的眼神不一樣了,裡邊當然有感謝,或者還有別的成分。
她還是愛玩那個游戲。此外她還告訴我她是東北人,今年20歲,做這行已經快兩年了。從小學習就不好,只好自己出來闖社會。因為不願意受苦,就做了這一行。對於未來,她想過存錢回老家開個服裝店。
我不知道為什麼就被迷住了。阿德,我不是沒有戀愛過,也不是沒有別人追求。按理說,這種場合最忌諱的,也最被人笑話的就是弄假成真。但眼前她的背景,家庭,經歷,她的過去,現在,未來,牢牢吸住了我,就像塊磁鐵。我喜歡撫摸她像是乾草一樣的頭發,喜歡雙手環抱著她,聽她唱周蕙的《約定》。她的聲線很乾淨,乾淨得幾乎沒有放感情進去。音樂飄起來,我覺得懷裡的她,就是我的天使。
我乾脆要了她的QQ,這樣我們就有了酒色之外的交集。她一般都是下午兩點後上線,半夜兩三點下線。我當然希望在線上看到她,可又希望她不出現纔好。
我猜,你的天使終於上線了,終於接受了你的追求。於是纔有你要說的幸福與不幸。對吧。
是啊。她上線了。我們聊了很多。再後來,我們終於住在一起了。那個晚上,躺在雪白的床上,我發覺此刻床單的雪滑,甚至更勝女孩兒的肌膚。透過鏡子,看見浴室裡剛洗完澡的小曼正在擦身體,她沒有騙我,她最多只有20歲。我甚至懷疑,她是否小過這個年紀。
小曼告訴我,同鄉的朋友曾經告訴她,這裡有好多東西吃,很多地方也挺好玩。但是這兩年來,她在夜總會和出租房之間輾轉,根本來不及看看這座城市。她現在每周要換一個出租房,每三天要抽一包煙,每晚睡覺還喝一片安眠藥。這些都是她的選擇,或者說無從選擇。她的快樂來自於客人給的幾百元小費,家裡人打來的問候電話,夜總會樓下的那家夜間營業的牛肉面館。每當大口吃著面條,她就覺得又過了一天。她還說,她有過不快樂的童年,小學五年級就被鄰居性侵犯,從那時起就不再把身體、貞操當做多大的事。阿德,我要保護她,改變她,馬上,立刻。不能等待。我提出來給她租房子,資助她生活費。其實難聽的說法,就是包養。
這個詞也沒有多麼難聽。只不過,用在你身上未必合適吧。不管合不合適,反正,我是要給她一個新的生活。我租了一套獨單,條件談不上多好,但也說得過去。她不用再去夜總會了,不用再過晝伏夜出的生活了。她大可以在充滿陽光的客廳裡看看電視,或者打理下她的頭發。我想用這種方式讓她擺脫原來的影子。
起初我們在一起挺好的。她會做一些東北菜,但是不常做。我經常是在下班的路上,帶兩個盒飯回來。晚上我們一起看看電視,她還是愛玩QQ農場。有時候,我會回到單位宿捨去住,我覺得這是她的家,而不是與我同居。
你是在盡量給她一點尊重。不過,成本也極高吧?
說實話,我並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人,家庭環境也很普通。拿出錢給她租房,給她零花,已經讓我的生活捉襟見肘。但我不介意,不後悔,反而覺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情。我沒有告訴她如何開始新生活,但至少不用過那種日子了。更何況,我也是外鄉人,在這個城市有人等你回家,和你一起看電視,這至少讓我滿足了內心需要。
恕我問個很俗的問題,這樣的生活,你能承受多久?不要說她的生活,你是否能把握自己以後的日子呢?
你問的很對。我的煩惱,就是我們的未來。壓力主要來自我的父母。他們一直希望我能把對象帶回老家。我曾經考慮過是不是帶小曼回去。不要說她曾經的陪酒工作了,單說她的家庭環境,我的父母想來也不會點頭。另一方面是小曼。她一直看起來都不怎麼開心。我們吵過架,有時候也是針鋒相對。但我一直以為她就是這種冷淡的個性,談不上多麼熱情。誰都不知道我和小曼在一起,誰也不知道小曼曾經的身份。我希望能夠和她這樣下去。再苦再累,再不被理解,都可以。
你已經在認真地履行丈夫的責任了。
有點那種感覺。可就在這個時候,她卻走了。那天我回到家,發現床單換上了新的,陽光底下散發著洗衣粉的檸檬味。桌子上很乾淨,原來這裡放著很多瓶瓶罐罐。
我打開衣櫃換衣服,纔發現她的衣服都沒了。我這時纔意識到壞了。去門廳找她穿過的鞋,沒了,去衛生間找她用過的牙刷,沒了。
偌大的屋子裡,還是散發著與她細枝末節的聯系。她沒有帶走床頭的那本女性雜志,她看了三分之二,並且做了一個折痕。她沒有帶走電視機旁邊的卡通片。她最喜歡看《喜羊羊和灰太狼》,笑起來的樣子像個孩子。她沒有帶走廚房裡的那瓶紅酒,每個晚上她都會喝一杯,因為我不讓她再喝藥了。
她也沒有帶走一個男人的心。她好似從來沒有走遠,卻永遠一去不回。我不知道她為何離我而去,是否從一開始就不領情,是否從一開始就不應改變。
【阿德說】
孫瞳的故事,挺傷感的。阿德有點替這個純純的男孩難過。無論如何,在這個世界,願意付出的人,不多了。偶爾遇到,會讓我們覺得人生還不是毫無希望。
可是呢,傷感之餘,我又有些困惑:這算不算是個愛情故事呢?聽起來很像舊小說裡多情公子搭救風塵戀人的橋段。不同的是,小孫的搭救,實在是有些一廂情願。
自始至終,對孫瞳而言,小曼並非一個愛的對象,而是個需要保護、需要淨化、需要救贖的脆弱生靈。一個男人,為此挺身而出,甚至傾其所有,是能平添幾分男子氣概的。至少,自我感覺會更加良好。可悲的是,有的人僅僅因為喜歡上這良好的自我感覺,便迫不及待地挺身而出,忘了問問對方是否需要。拯救一個生命,與愛上一個生命,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愛的前提是平等。拯救,卻暗藏著居高臨下的俯視。沒人會愛上自己的救世主,也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有個救世主。
英雄救美的幻想,是一種毒,每個男人都中過。這樣的毒,中過一次就夠了。這話,不只對孫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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