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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尹娜通訊員王玉琪王凱峰)從業人員辦理健康證要按照規定到疾病預防部門或是指定醫院辦理,而一家復印店也開始『經營』起辦理健康證的業務。
9月3日,公安南開分局鼓樓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南開區新安花園附近一處復印店有人偽造《健康證》,民警立即前往對復印店進行暗訪蹲控。當日16時,一名女青年回到店中,經民警核實該女子為萬某,是該復印店的經營者。民警在該復印店內發現了一個偽造好的《健康證》,當即將萬某帶回派出所進行審理。經審訊,萬某交代,在一個月前一名40多歲的女子來到其經營的復印店內,拿著一張《健康證》說證件過期了,想再按這樣子做個新的。萬某開始不敢接這個活兒,後來那個女的說是附近商場的保潔員,掙錢少,而去體檢一次要好幾十,好說歹說的萬某同意了。現場利用電腦、掃描儀、打印機等工具,為她做了一個新的『健康證』,並且收了5元錢。一個月時間萬某為8人制作了假健康證,每人收取10元至20元不等。
目前,萬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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