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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28歲女孩在KTV通宵唱歌時喝得大醉,去廁所時誤入安全通道,其間對自己失去控制的她,從四樓摔下當場死亡。該女孩的父母認爲,KTV應該對女兒的死承擔相應責任,於是決定提起訴訟,索賠62萬餘元。昨天,該案在本市法院立案。
小豔(化名)出生在一個普通市民家庭,父親是肢體二級的殘疾人,母親已經退休,小豔沒有正式工作。今年5月7日,小豔和男朋友以及另外三個朋友來到河北區某KTV通宵唱歌,邊唱邊喝酒。至次日凌晨4時許,小豔起身去廁所,這時她已經大醉。小豔的母親說:“她的意識可能已經模糊了,根本沒找到廁所。而當時歌廳安全通道的門沒關,她誤認爲是廁所的門,推門走入,一不小心從四樓的欄杆旁摔了下去。”小豔當場死亡,KTV工作人員得知情況後立即報警。父母早晨才知道女兒出事了,悲痛不已,其父還病了一場,是親屬爲小豔操辦了後事。
幾個月過去了,小豔的父母仍無法從失去女兒的悲痛中解脫出來。夫妻二人認爲,女兒是在KTV摔死的,他們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於是決定對這家KTV提起訴訟。河北區法律援助中心人員瞭解案情後,指派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齊躍爲小豔的父母提供無償法律援助。
律師說法
KTV未履行義務負有責任
原告律師齊躍認爲,原告之女在KTV娛樂消費,與被告形成了消費關係。被告作爲娛樂經營場所的經營者,對原告之女的人身安全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對於一個高度醉酒的人,服務員應該詢問其是否需要提供服務,並指明洗手間的方位,且應將安全通道的門關好。而被告及其工作人員並沒有認真履行此項義務,才導致了原告之女死亡的嚴重後果,被告對於此次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律師對記者說,小豔的父親因殘疾已喪失了勞動能力,小豔的死使這個困難家庭失去了主要經濟支柱。原告夫妻不但要承受喪女之痛,更要面對現實的生活問題,因此請求法庭判如所請。訴狀中,原告夫婦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62萬餘元。
昨天,記者與這家KTV進行了聯繫。一位劉姓的工作人員稱目前他們未接到任何法律文書和相關通知,不便表態。但他表示,KTV將尊重法律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