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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群工部:
天津北方網訊:我是一名初中畢業生家長,孩子今年被塘沽濱海中學高中錄取,屬於計劃生。但是,濱海校長在同意我們去外校借讀(協議生)後,要我們交一萬多元,否則『不蓋章』,『不放人』。其中,3640元是協議書規定的,可能是學籍管理的費用,我們認為是合理合法的,我們能夠接受;另外有一萬元的名目是『培訓費』(開了兩張發票,一張9000元,一張1000元),我們不明白,既然我們到外校學習,你收我們培訓費培訓什麼呢?這是不是亂收費呢?我們這些家長都不理解,也都很氣憤。8月13日,我們通過電子郵箱向塘沽物價局等部門做了反映,但到現在沒有得到答復,所以我們只好借助於貴報,希望得到幫助和圓滿解決。
一名高中新生家長
□調查附記:
接到反映,本報隨即將來信轉給市物價局價格檢查分局,引起該局相關負責人的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相關人員調查處理。
『我們跟濱海中學負責人進行了初步溝通,學校稱沒有收取過類似費用。』幾天後,市物價局負責人給本報反饋稱,對於濱海中學的這個答復,該局不能輕信,將專門派出人員到該校調查,『有沒有違規收費?收了多少人費用,我們必須要查個水落石出。』
9月7日,市物價局負責人正式將調查情況反饋本報。『物價檢查人員找到學校校長,核查學校賬目。校方承認此批協議生共15人,除每人3000多元的學籍費用外,其中一人額外收了5000元贊助費,其他每人收了1萬元贊助費。』學校說,收這筆錢是為了彌補其他學生的經費不足,並說都是學生家長自願交納的。
『物價執法人員明確向校方指出,國家已經按學生人數支付了相關經費,協議生轉出後,濱海中學實際上已經省出此筆費用,該校再以「不放人」為由,另行收取所謂「贊助費」,是一種典型的、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必須糾正。目前,已經責令該校向15名家長退還全部多收的費用。與此同時,執法人員要求該校認真核查往年是否也存在亂收費情形,一並應予糾正。現在,我們正在制作行政處罰通知書,責令塘沽濱海中學立即整改。』市物價局負責人明確表示,據塘沽濱海中學負責人稱,家長反映的此項亂收費情形絕非個例,該局也將就此在全市展開調查,整頓教育亂收費。
記者手記
以『贊助費』等名義亂收費,應該說,在教育系統是比較普遍的現象,甚至有些地方已成『潛規則』。很多家長深惡痛絕之餘,又無可奈何。既然是亂收費,那麼,必然就是名不正言不順,不能走正規手續入賬。那麼,這筆費用如何管理?如何分配?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也必然會衍生出更大的腐敗。所以,我們有理由在為市物價局叫好之餘,展開更深層的反思。(本報記者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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