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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得過世人的眼,卻騙不過自己的心。
這是發生在美國的一個真實故事。
塞納昂駕駛著一輛福特汽車從波特蘭趕往謝裡登簽一份訂購合同。因為這是經過三個多月的艱苦談判纔取得的成果,塞納昂異常高興,一路飛奔。
停車的時候,借著燈光,塞納昂發現右前輪上沾有異樣的東西,湊近時,他聞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塞納昂一下子緊張起來,難道是自己疾駛中撞上了人?他反復回憶,似乎沒有車子碰撞物體的印象。但塞納昂仍不放心,立馬上車,發動引擎,掉轉車頭,准備沿來路察看。這時,等待簽約的商業伙伴打來電話,催他快一點。塞納昂解釋說自己有急事,等會就到。對方大為光火,嚷道:『見鬼去吧,你這個不守時的家伙!』隨即掛了電話。塞納昂怔了怔,那可是一筆300萬美金的合同啊!可是,他還是驅車上路了。
在大霧彌漫的夜色中,塞納昂邊開車邊沿途察看。最後,在高速公路行程近一半的路邊,他看到了一個人躺在那裡,趕忙停車下去。
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女孩。她的頭部受了傷,血流了很遠。塞納昂把孩子送到了醫院。經過搶救,孩子脫離了生命危險,但還是昏迷不醒。
家裡人都說他太傻,既然沒有事實證明他就是肇事者,何苦要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塞納昂並沒多做解釋,他放下手頭的業務,每天在醫院陪護那個名叫凱瑟琳的受傷女孩,並及時支付醫療費用。
可喜的是,第27天,凱瑟琳終於清醒過來,並且向人們說出了事實的真相:事發當天,她到郊外寫生,返回途中,被一輛迎面駛來的摩托車撞倒。原來塞納昂車輪上的血跡只是車經過凱瑟琳身邊時碾軋上的流到地上的血。
事情真相大白。在接受當地電視臺采訪時,塞納昂如此簡單地回答:『當時我只想到,如果我不返回察看,我一輩子都不會安心。我這樣做只是為了讓我安心。』
的確,安心是一個人做人的出發點,也是歸宿。當我們的良心不安時,所有高水平的做人處世的技巧都只能算是作秀。(摘自《現代生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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