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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湖北省武漢市警方今(13)日通報稱,在全國打擊銀行卡犯罪的專項行動中,該市公安局經偵處端掉一個利用銀行POS機非法套現的犯罪團伙,其中有7名涉案團伙成員因涉嫌非法經營犯罪被逮捕、起訴。
據悉,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司法解釋規定,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今年,全國各地對銀行卡犯罪加大了打擊力度。3月1日,武漢市公安局經偵處接到一封群眾的匿名舉報信稱,去年以來,位於該市洪山區廣埠屯的一個手機售賣點,有人持銀行的POS機對信用卡非法套現,數額較大。
武漢警方並未貿然行動,而是兵分多路,深入市內其他POS機使用相對集中的重點部位走訪調查,又收集到一批有價值線索,發現這是一個有組織、有分工的利用銀行POS機大肆非法套現的作案團伙,除廣埠屯一個窩點外,他們還以電器經營部、服裝經營部、副食批發部等名義從銀行申領POS機,在江岸區合作路某廣場、江漢區解放大道某廣場租房作為窩點作案。
3月9日下午,專班民警全體集結,分成3個抓捕組,同時向廣埠屯、合作路、解放大道展開抓捕行動。當日,查獲用於套現的POS機6臺,銀行卡100餘張,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人。審查發現,這個團伙至2009年12月,套現資金達3.4億餘元。他們除了對前來套現的『顧客』收取套現金額0.5%至1%的手續費,其自身也通過種種方法辦很多信用卡,以卡套現,再將現金拿出去高額放貸牟取暴利。
武漢警方因此提醒社會大眾,不要輕信此類團伙提供的『養卡』服務,不要將信用卡轉至他人手中使用,防止他人復制偽造、惡意透支而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法律責任。(記者胡新橋通訊員楊槐柳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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