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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市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以及興業銀行,對於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實行購首套房視為本地居民購第二套房的政策,即首付五成,貸款利率上浮10%的政策,而農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的工作人員均表示,如果非本地戶籍客戶不能提供在津工作1年以上的完稅證明或者社保證明,均不予發放貸款。
據悉,銀行政策的調整是響應國家樓市調控政策,打擊以投資投機為目的的外地人購房現象。(見習記者戴宜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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