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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記者 王若冰 攝 |
幸福家園小區業主張小姐告訴記者,小區內共有240多個車位,物業每個月向業主收取60元泊車費。前幾日,物業公司要統一更換車位鎖,並要求每位車主交納50元的『車位鎖維管費』。小區內很多車主不滿物業公司巧立名目亂收費,『每個月60塊錢的泊車費用在哪兒了?為什麼還要另外收取車位鎖維管費呢?』
據記者了解,幸福家園小區物業隸屬開發區天孚物業公司。2006年,小區停車位開始規劃,並於2007年投入使用,物業公司按月收取泊車費。自2008年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車費管理費用由小區業主委員會按月收取,由物業公司專項保管,業主委員會根據小區內公共設施及道路損壞情況報請物業公司出資維護保養。
物業:應由業主出錢維修『業主用車位鎖,損壞了應該由業主自己維修。我們收取費用為業主統一維修,是為全體業主謀利。』幸福家園物業負責人表示,物業公司及業委會並沒有向業主收取價值150元的車位鎖費用,只收取50元的車位鎖維管費用是合理的,『這50元錢,是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年底聘請專人按月維護業主車位鎖的所有費用。』
律師:泊車費中包含維管費記者從塘沽物業辦了解到,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39條的相關規定,物業管理小區內業主停車交納佔地費也就是泊車費,用於小區共用部位及停車設施的維護。
津濱正通律師事務所李娜律師指出,物業公司按月收取的停車泊位費包括車位鎖的維修保養、甬道拐角凹鏡及減速帶設置維護等,該物業公司額外收取車位鎖維護費用是不合理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記者張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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