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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9月18日報道 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政府辦公廳了解到,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16日聯合下發『關於警惕和打擊利用市領導或領導親屬名義進行招搖撞騙的通知』,要求凡利用市領導或領導親屬名義辦理事情的,各單位一律不予辦理。如果未加拒絕給予辦理的,將追求相關人員責任。
據了解,社會上經常出現有個別人利用市領導或領導親屬名義,到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招搖撞騙,或打著領導和領導親屬特別是主要領導及其親屬的旗號,要求基層同志幫助辦事情的現象,嚴重擾亂了黨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為嚴防和杜絕類似現象的發生,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特聯合下發這一專項通知。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各部門發現有自稱市領導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向地方或部門索要財物、介紹或承包工程項目、推銷產品、要求提拔乾部或安排人事以及其他求情辦事的,要一律不信、不見、不理、不辦;情節嚴重的,要通知公安機關對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同時,要及時向相關市領導和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應報未報的,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其進行嚴肅批評。
鄭州市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以市領導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要求辦事不加拒絕、給予辦理的,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責令糾正;造成嚴重影響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各級領導乾部默許、放任親屬、身邊工作人員以其名義要求辦私事、謀私利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按有關黨紀政紀進行處理。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以市領導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要求辦事的,由所在單位按有關黨紀政紀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社會人員以市領導同志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要求辦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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