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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晚,江西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對『9·10』拆遷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撫州市委決定分別對其兩人立案調查;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李敏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撫州市委決定對其立案調查,並免去其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職務……
撫州市委及時處理宜黃縣『9·10』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的做法值得稱贊。這也是對國務院辦公廳於今年5月28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簡稱《緊急通知》),『要求對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的有效執行,具有警示意義。
長期以來,許多地方政府因巨大的經濟利益,放任開發商在征地拆遷中的違法行為。有的甚至官商勾結,無視居民的合法權益。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既不走合法程序,也不依法給予回遷安置及合理的補償,而是采取各種非法手段威脅、恐嚇被拆遷人,輕者斷水、斷電、斷路,重者損壞財物、傷害人身、暴力強遷。
某些拆遷行為之所以有恃無恐地實施野蠻暴力,除了以此達到壓低拆遷補償標准、獲取巨額利潤的利益誘惑之外,是因為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對此熟視無睹、支持縱容。群眾報案無果,投訴無應。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門竟然出現了對『拆遷違法案件不管』的潛規則,甚至公然為野蠻拆遷『保駕護航』。由此導致了嚴重的野蠻拆遷事件時有發生。
野蠻拆遷是一種嚴重的故意侵權行為,其殘忍和囂張程度,令人慘不忍睹。受害人抵抗的,輕者被掃地出門,或以妨礙公務、暴力抗法為名興師問罪;重者被打成傷殘,甚至死亡。野蠻拆遷是對社會文明的公然挑釁,是對法律的肆意踐踏,社會影響非常惡劣。國辦為此專門出臺《緊急通知》,不僅表現出中央高層堅決糾正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和力度,更是切中了整治征地拆遷惡性事件的要害。
宜黃『9·10』拆遷事件發生後,宜黃縣政府部門也企圖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引起了民眾與媒體的強烈質疑與指責。好在撫州市委能夠及時立案調查,並已開始處理相關責任人,給了公眾一個安慰和期待。
應該指出的是,問責不是簡單的撤職和紀律處分,對於造成嚴重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惡性事件,必須對相關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沒有法律的手段,就難以真正實現公平與正義。希望政府各相關部門能以此為戒,切實執行國辦《緊急通知》精神,迅速查處以往的積案,問責相關責任人。只有這樣,纔能有效抑制野蠻拆遷事件,彰顯法制的威嚴,保障百姓的權益與安寧。(周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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