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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9月20日訊
9月16日,夏某因信用卡詐騙,被銀行發現後交給公安機關處理。民警在他身上發現一張10天前的判決書:原來,夏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剛被江東法院判刑,目前正在緩刑考驗期……
夏某是鄞州人,今年29歲,平時無固定工作,但花錢大手大腳。2008年初,他通過誇大個人信息,辦了一張民生銀行信用卡,沒錢便刷卡透支,一時倒也『瀟灑』。
但錢總是要還的,夏某漸漸無力償還,面對銀行的催討,開始玩起了『躲貓貓』。今年3月,他終於被民生銀行工作人員發現控制,並交給江東警方處理。此時,夏某已欠銀行本金1.7萬元。他見狀不妙,趕緊設法還了欠款,後被取保候審。9月4日,夏某因信用卡詐騙罪,被江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半年,緩刑一年。
但夏某被抓時,沒有交代自己的另一樁事:早在2007年11月,他已在寧波銀行辦了一張透支卡,此時已拖欠該銀行本金2.4萬元。結果9月16日,剛獲刑不久的夏某又被寧波銀行工作人員發現,再次交給江東警方處理。
目前,夏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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