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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被父母送到了紹興一家托兒所僅3個月後,7個月大的女嬰佳佳不幸夭折。佳佳父母將照料人陳女士告上法庭,索賠30萬元。陳女士大喊委屈,稱自己確實盡到了照料的責任。
一邊是嬰兒父母的喪女之痛,一邊是陳女士的委屈不平,這場官司,變得有些糾結。
悲痛:我們7月大女兒在托兒所夭折今年48歲的夏先生去年底喜得一女。今年1月,夏先生夫婦將女兒佳佳交給了陳女士辦的『親親寶貝』托兒所全托,並交了費用。
5月4日,7個月大的佳佳生病了。5月7日早上,睡在陳女士家的佳佳沒了聲響,陳女士馬上將孩子送到醫院,但佳佳仍不幸夭折。事發時,陳女士的幼托所還在辦理相關手續。
夏先生和妻子倪女士認為,佳佳是因陳女士照看不周,延誤救治等多方面原因死亡,要求賠償30萬元。
協調不成,夏先生夫婦將陳女士告上了法院。他們的代理律師認為,陳女士的托兒所沒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具有資質,致使家長誤入該托兒所,小孩得不到保障,發生意外。作為托兒所負責人,陳女士要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這個案子前天在紹興越城區法院開審,當庭未作出判決。
委屈:我已經盡到責任了,是醫院診斷錯誤陳女士說,她是如同親女兒一樣照顧著佳佳。5月3日下午,佳佳被父母接回家。當晚7時左右,夏先生給陳女士打電話,說孩子哭鬧,還是送回托兒所過夜。8時許,佳佳被送到陳女士家。
晚上12時左右,陳女士發現佳佳出現嘔吐、發燒癥狀,立即電話通知佳佳父母。此後,5月5日、6日兩天,陳女士均陪同佳佳和其父母到醫院看病。
醫院診斷孩子是腸炎,需要住院,但佳佳父母表示不用住院。
5月6日佳佳情況穩定,被陳女士抱回托兒所,『當時,佳佳父母說有事,要求仍將孩子放我那兒。』
5月7日早上7時左右,陳女士發現佳佳沒有像往常一樣醒來,連忙抱著孩子往醫院趕。
經過搶救,佳佳還是不幸身亡。醫院的診斷是腸炎,但屍檢的結果卻是肺部感染。為此,陳女士還去醫院討說法。
最終,醫院承認有診斷失誤,給了賠償,而陳女士卻因為在醫院鬧事被警方拘留了15天。但讓她覺得最委屈的還是,自己竟然會被佳佳的父母告上法庭。
糾結:各方責任比例如何確定一邊是遭受喪女打擊的父母,一邊是盡力照料深感委屈的陳女士。昨天,主審此案的盛法官說,這個案子事實並不復雜,但因為人情的因素顯得比較糾結。
盛法官分析說,關鍵是要看陳女士真的有沒有盡到責任,如果沒有盡到,就要看比例是多大。
如果陳女士及早發現,如果當時家長讓女嬰及早住院,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
『女嬰的死因,和托兒所、家長、醫院以及嬰兒自身的體質都有一定關系,但這個責任的比例就很難確認。到時可能通過法院的自由裁量。』盛法官說。(史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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