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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GPS系統在許多城市已廣泛使用,重慶、西安、包頭、南昌、棗莊等地的出租車也正在陸續安裝此種設備。安裝該系統後,司機運營時按下計價器,就相當於按下相機的“快門”,車內情形就可通過副駕駛座位上的攝像頭拍下來並儲存在GPS系統裏。出租車安裝攝像頭,算不算侵犯乘客的隱私權?不少網民對此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出租車屬於公共交通工具,誰出錢誰就可以坐的出租車,自然也應屬於公共場所,這一點似乎沒有太多問題;而且,出租車安裝攝像頭,可能確實有利於震懾犯罪、有利於警方及時獲取破案線索,同時也有利於乘客追尋失落物品等等。更何況,對一般人來說,出租車裏又能有多少隱私呢?你撓個癢,掏個耳朵什麼的,誰也沒那閒工夫欣賞;如果你非要在出租車裏卿卿我我,起碼你就是不尊重司機,而既然你根本不把司機放在眼裏,又何懼於什麼隱私泄露呢?
既如此,那麼多的市民對出租車安裝攝像頭表示反感,感覺隱私權被侵犯,而且他們明顯不是傳說中的“犯罪分子”,這或許有些大大出乎地方公安機關的意料吧?那麼,這究竟是不是一種權利過敏症的表現呢?看上去似乎是,其實根本不是,在筆者看來,公衆有其他深層的焦慮在裏面。
一方面,假如權力時有失範,就只有想不到的,沒有不可能的,用於對付犯罪分子的“武器”,很有可能會被利用到其他的方面,比如“跨省”某個“誹謗”官員的良民,比如遏制某個上訪者,直至被隨意用於騷擾他人或者進行各種違法活動。
更重要的是,出租車安裝攝像頭,並非只是一個隱私權的問題,在此之上,其實它更是民衆對於政府公共行爲的知情權與表達權的問題。爲什麼市民總要等到攝像頭已經安上了出租車,才突然知道有這樣一回事呢?——如果他們沒能看到新聞,甚至有可能永遠都不知道。爲何有關部門總要等到面對記者的採訪,纔想起來做出一些解釋呢?——難道沒記者採訪就不用對市民告知、解釋?有關部門究竟有沒有真正尊重過民衆的權利?
事實上,就出租車安裝攝像頭這件事情而言,只要有關部門能在決策之前告知公衆並且徵求公衆意見,讓公衆的知情權和表達權都得到充分尊重,不僅能夠得到絕大多數市民的支持,而且還能儘量將潛在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比如設置程序讓司機無法查看,比如只拍照不錄像,危險情況下司機啓動報警裝置才錄像,比如嚴格監管照片查看程序並做出相關制度安排……可是,極少有地方想到在給出租車安裝攝像頭之前,還應該去尊重公衆的知情權與表達權……
當權力尊重權利未能落實爲一種慣例性的制度安排,當政府部門對於決策行爲可能引發的爭議,在事前毫無預見或者視而不見,而是寧願事後做出看似無懈可擊的解釋,此時,就難免出現公衆的質疑與憂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