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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總工會發出《關於落實『兩個普遍』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工會認真落實『兩個普遍』要求,從2010年到2012年,力爭用三年時間,在全市各類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實現職工與企業共謀、共創、共贏。
《意見》指出,各級工會要以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工資分配協商共決機制、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為目標,依法全面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開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企業合法權益,促進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企業健康科學發展,促進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實現職工與企業共謀、共創、共贏。從2010年到2012年,力爭用三年時間,在各類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意見》強調,各級工會要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在落實『兩個普遍』百日集中行動中,集中推動沒有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建會企業依法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加強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分類指導,做好貫徹落實《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的服務和指導工作,推動企業與職工就涉及勞動報酬的事項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加強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和工資集體協商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各級工會乾部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養打造一支會協商、能談判的工會乾部隊伍。(記者張鳴岐實習生孫乃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