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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由5人組織的『撞車專業戶』一年內竟自己『導演』了31次交通事故,敲詐被害人三萬餘元。近日,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對5人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最高的獲刑七年。
碰瓷團伙作案31次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3月份左右,被告人薛剛、王強、趙林、張麗、孫芳5人密謀,由張麗租用被害人劉紅的『摩的』。乘車途中張麗用手機發短息告知王強等人所乘『摩的』的特征及行車路線。當車行至某街道時,『恰好路過』的王強騎車故意撞向劉紅駕駛的車輛,並裝作受傷倒地。王強便叫來其『親戚』薛剛等,以治病為名敲詐司機劉紅現金1230元人民幣。
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的一年間,這個5人碰瓷團伙導演了『撞車事故』31起,共敲詐被害人現金三萬餘元。
一審宣判 5人均獲刑法院認為,薛剛等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多名出租車司機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5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薛剛、王強、趙林、張麗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兩萬餘元,屬數額巨大;被告人孫芳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兩千餘元,屬數額較大。
被告人王強、趙林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其他同案犯,系立功表現,可依法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被告人孫芳親屬自願代其退賠違法所得,故酌情對被告人孫芳從輕處罰。張家口橋東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薛剛、張麗有期徒刑各七年,判處被告人王強、趙林有期徒刑各六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孫芳有期徒刑七個半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
司機朋友要保持警惕主審法官提醒司機朋友,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並要保持警惕,發生交通事故時不要慌張,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要及時撥打報警電話,由交警現場勘驗並處理。如遇上糾纏不清的人,防止上當受騙,並及時向警方求助,以震懾不法分子,免除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記者李媛許文敏孫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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