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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期間,幾家門戶網站的社會新聞單元裡,都高高兒地掛著報道西安『兩節』前掃黃成果的新聞,有一張照片是發廊按摩女排成長長的一隊往外走。小姐們眼睛的位置都使PS做了馬賽克,給她們留了三分薄面,不過被掃挨逮,她們想必從心裡往外覺著寒磣,知道當小姐不是個嘛說得出口、見得了光的營生。
社會體制、意識形態都不一樣,咱們國家對妓女零容忍,可是以英國為例,警察只抓站街的流鶯,至於注冊的妓院、有執照的性工作者都是合法的。這就不難理解,為嘛有妓女理直氣壯地揭發帥哥小貝2007年花3200英鎊招過她,也不難理解為嘛魯尼、裡貝裡等球員前赴後繼地花錢買春,做下對婚姻不忠、對感情不義的事情來,總會火速東窗事發,原來那些有『上崗證』的妓女,壓根兒沒有暴露了身份得進警察局的後顧之懮,甚至能為球星們『服務』,她們覺著引以為榮還來不及,把這段『光榮歷史』作為抬高身價的砝碼也說不定。
英國妓女尼西只扔出一段時間、地點、價格都很詳盡的『相親相愛史』,並沒提後續跟進的目的,就已經足夠讓小貝麻爪兒,趕緊把律師團都轟出來忙活,務必給自己找回清白。其實他真的清白嗎?這個問題問律師沒用,所謂『買賣關系』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是非真相都藏在倆當事人的心裡呢。不過遙想12年前,小貝在他還是金發翩翩美少年的時候,就跟《太陽報》三版女郎傳出過緋聞,估摸單這一樁,縱然到了兒以證據不足還他清白告終,他依然得落下個有嘴說不清。
到底該怎麼評價球員招妓是個很糾結的命題。一方面既然在人家的社會制度下,妓院、妓女、嫖客都合法,仿佛頂多也就是在道德層面譴責一下;可另一方面,球員身上的那點公眾人物特性,注定了外界不止盯著他們在場上兢兢業業踢球的那一丁點事情,做下招妓這樣好賴都得歸於下作的事情,反面典型壞榜樣的戳兒算是蓋上了,說『社會不容』可能有點過分,最起碼社會得為此『感到遺憾』。
社會需要體育圈、娛樂圈裡的公眾人物多樹立正面形象,這一點放之四海皆准,競當行業的翹楚嗎?投身慈善嗎?做公益嗎?我們不敢對他們要求太多,但修飾一段唯美的『海上昇明月,天涯共此時』或者『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的感情故事示人,並守住這段故事不為烏七八糟的東西搞穿幫,這總是可以做到的,好賴能影響一批年輕人相信愛情、專一愛情,這也算是從一個側面為社會穩定做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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