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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重慶一位公司女職員到單位附近的農村商業銀行自動取款機處查詢自己的工資時,意外發現他人的銀行卡沒有取走,並分8次取走卡上人民幣14000元。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日前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
今年7月12日,在一通訊器材公司工作的外地女子嚴某,前往單位附近的農村商業銀行自動櫃員機查詢自己的工資,卻意外發現他人的銀行卡遺留在自動櫃員機上。經過查詢,她發現卡上共有人民幣15000餘元。隨即,她分8次取走卡上人民幣14000元,並離開現場。
被害人發現自己銀行卡上的錢被取走後立即報案。今年7月27日,嚴某主動到派出所投案,並退出全部贓款。
北碚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嚴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於被告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退還全部贓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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