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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時代的婦女活動的范圍很小,幾乎走不出家門:出嫁之前走不出父親的家門,出嫁之後走不出丈夫的家門,即使丈夫死了,也沒有公婆,她仍然走不出兒子的家門。『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是謂『三從』,她只有跟著轉的義務,沒有也不可能有個人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在這樣狹小的牢籠之內,婦女的反抗和斗爭也並非一點沒有,但一般來說只有兩種形式,一是當她年輕的時候力爭戀愛和婚姻的自主,大膽地私訂終身以至於私奔,這無非是要衝出父親的家門;二是當她做了妻子之後,力爭成為丈夫唯一的配偶,反對一夫多妻,反對丈夫另有所愛,這無非是要在這個家門之內具有牢固的地位。這後一種斗爭已經不如青年時代那麼有氣勢了,但仍然是不合法的,因為按照封建主義的『七出』之條,這種想法和做法屬於第四條明文否定的『妒』,是不允許存在的,因為『妒,為其亂家也』(《大戴禮記·本命篇》),擾亂了封建家庭的正常秩序——在這樣的家庭裡,允許一夫多妻,而不允許妻子嫉妒。至於要走出兒子的牢籠,在成了寡婦有了一把年紀之後再圖結婚另組家庭,即使在今天也會有某種難度,古代的婦女大約連想也不敢想到。
所以,在丈夫的家庭裡,妒婦乃是反傳統的孤膽英雄,她們的言行即便有點過激,也還是可歌可泣的。
說妒婦是孤膽英雄,是因為她們從不也決不可能聯合其他婦女,更不必說男人了。正如一位婦女學家所說的那樣,『父權社會以來,即人類進入文明以來,女人從來沒有以「群體」身份實現充分的自我表現。幾千年來,她們分散在「他的」家庭中,其人格和個性,也具體地融化在對「這一個」男人的依附中』(李小江《夏娃的探索——婦女研究論稿》,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2?53頁)。而在本文要討論的情境中,她們要對用情不專的『這一個』男人進行造反了。
《紅樓夢》第五十七回裡,紫鵑對林黛玉說:『公子王孫雖多,那一個不是三房五妾,今兒朝東,明兒朝西?娶一個天仙來,也不過三夜五夜,也就擺在脖子後頭了,甚至於憐新棄舊,反目成仇的,多著呢!』『妒婦』就是要反對這種夫妻之間的不平等,為此它不能容忍丈夫在自己之外還有配偶,不准丈夫納妾或有其他性伙伴。她在家庭內部展開了有聲有色甚至動用武力的斗爭。
從現有的材料看,這種斗爭在魏晉六朝時期已經形成氣候,甚至成了社會上一個熱門話題,這與曾經是絕對權威的經學到這時已失去了往日的光輝、意識形態領域內呈現多元化態勢、人性有所覺醒大有關系。當時婦女空前活躍,在小說、筆記中有很多反映,但由於這些文章的作者都是男性,所以覺醒了的女性統統被稱為『妒婦』,當作反面形象來處理。但是只要作者們是如實描寫的,則現實主義的勝利總是可以讓後代的讀者們感覺到當年女性先覺者的光輝,盡管她們斗爭的形式極其古朴,但仍然是非常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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