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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修理工在維修別人汽車期間,為騙取保金和老鄉一起用該車制造一起交通事故,騙得保金逾兩萬元。後車主提車時,發現車況不好報警,最終警方將該修理工抓獲。日前,河北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張某某為山東省人,案發前在本市河西區其表哥的汽車修理店內打工。2008年,他受一4S店前臺經理吳某的委托,為車主姚某某修理一輛後保險杠掉漆的福特轎車。而在修理中張某某發現,該車的所有手續都放在車的手摳箱裡,為此他覺得有機可乘。11月14日,為騙取機動車保險金,他在北辰區三號路劉園苗圃附近,故意制造了與其老鄉尋某某的紅色菲亞特轎車追尾的交通事故,後以車輛被保險人姚某某的名義向公安機關及保險公司報案。2008年12月25日,張某某從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支公司騙取了一般機動車輛保險金共計人民幣20770元。而尋某某駕駛的那輛菲亞特轎車,實際上是張某某表哥買的二手車。
當姚某某從4S店內提出車來,駕駛中卻發現車況有點不對勁。在追問該店經理吳某的過程中,纔知道這輛車並非在店內修理,而是由吳某交給了張某某。在進一步逼問後,張某某承認了自己為騙保而制造車禍的事實。保險公司隨後報警,張某某被抓獲歸案。案發後,他退賠了全部贓款。
河北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認為,張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故意制造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方法,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判決張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鄭東方實習生李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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