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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鄭先生:今年國慶節長假,我准備帶全家『出境游』。請問出境旅行在攜帶現金、物品等方面有哪些規定?
『國慶黃金周點題服務』專欄記者:天津機場海關有關人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接受海關監管。在此提醒廣大游客,不要攜帶超額貨幣及違禁物品進出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攜帶現金有要求
為方便在境外消費,大部分出境游客都會攜帶部分現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入境人員攜帶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的,應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帶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驗放。
瀕危物品管理嚴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攜帶、托運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國境的,必須到國家瀕危辦或其駐各地辦事處辦理《進出口證明書》,海關憑該證明書查驗放行。
限制物品要征稅
洋煙酒受游客青睞,但每位旅客只可免稅攜帶香煙400支、酒1500毫昇(酒精含量12度以上),超量部分需要向海關書面申報並繳稅。同時,『大件』和名貴商品也需要征稅。出境游的中國公民,需攜帶進境的單價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要如實向海關書面申報。凡是在境外購買的名貴手表、手機、手提電腦、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音響、電視機、臺式電腦、打印機、便攜式復印機等物品,攜帶入境時,在個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海關將依法征稅後放行;若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而又沒有主動向海關申報的,海關將視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違禁制品勿攜帶
凡含有攻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定及其它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禁止入境,海關予以沒收。不如實向海關申報,不接受海關查驗,或逃避海關監管的,將依照有關法規進行處理。此外,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烈性毒藥、毒品,禁止入境。(記者韓燕玲通訊員李岩實習生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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