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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本市量刑規范化試點工作始於去年6月,一年來取得了較大成效:一是促進了量刑精細化,減少了量刑隨意性,審判人員在裁判文書中加強量刑說理,增強量刑透明度,規范了自由裁量權,最大限度地實現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二是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現象以及人為因素乾擾,有效預防『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發生。三是增強了刑罰導向性,不但有力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還有效地促使被告人退贓、賠償,彌補被害人的經濟損失,獲得較好的社會效果。四是量刑活動的規范透明,使得各方對裁量權的監督有章可循。經過一年的試點工作,全市各試點法院共審結試點案件510件,其中被告人上訴案件69件,抗訴案件為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量刑追求均衡公正據介紹,量刑規范化改革,既不是對以往刑事審判工作的否定,也不是新瓶裝舊酒,而是對傳統量刑經驗進行科學總結和昇華。雖然量刑規范化確實對法官過大的裁量權進行了規范,但並非對法官裁量權的否定,相反,合理的裁量權也是量刑規范化的重要內容之一。量刑規范化追求量刑均衡、公正,不是量刑統一化,是量刑統一化和個別化的有機統一。量刑規范化後,將更加有利於實現刑罰個別化。
定期組織觀摩庭審市高院要求,各級法院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獲得支持和配合。主動向本轄區黨委、人大匯報量刑規范化改革的工作安排,妥善處理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擾。要定期組織學習,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完善量刑規范化水平。遇到困難和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方案,並及時上報高院。要定期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通過觀摩庭審、發布經典案例等形式,向社會各界做好宣傳、推動和介紹工作。要嚴格按照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最高法院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工作,確保達到改革的預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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