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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號稱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出臺,近半年時間過去,房價不僅未大幅下跌,多個城市反而出現樓市回暖跡象。國土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昨日聯合發出通知,力推保障房建設落實、嚴格土地出讓管理,成為通知的亮點。通知明確,企業違約開發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閑置一年的,都將禁止競買資格。
通知要求,在房價高的地區,應增加中小套型限價住房建設供地數量。同時,對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和具備『淨地』供應的儲備土地,以及農轉用計劃指標,應優先確保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上述各類住房用地的供應。對於沒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計劃的地方,不得向大戶型高檔住房建設供地。
在國土部日前公布的2815宗閑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讓拆遷難、調整規劃等政府原因造成閑置的約佔六成以上。
為了規范政府的供地行為,防止出現超大地塊供地,通知中再次強調,土地出讓必須以宗地為單位提供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標准,嚴格執行商品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規定,不得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不得『毛地』出讓。擬出讓地塊要依法進行土地調查和確權登記,確保地類清楚、面積准確、權屬合法,沒有糾紛。
在土地競買過程中,國土部門將采取更為嚴格的土地競買資格審查。如果競買人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甚至是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該企業將不得參與土地競買。
政策要點
1.高房價地區增加限價房供應
政策房、中小套型供地計劃未完成,不得供地大戶型
2.主管部門應明確限價房售價
開發商申請改規劃導致未按期開工,必須收回土地使用權
3 .『囤地』一年不得再競買土地
開發商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土地,整改前也不得買地
4.政府原因閑置土地限期查辦
對違規違法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部門和人員,要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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