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昨日,記者從河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了解到,根據此次會議議程,本次會議將審議《關於確認對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花二軍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報告》。
河南省公安廳於8月4日向省人大常委會報送有關報告,要求對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花二軍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8月5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62次主任會議進行了研究,許可對省人大代表花二軍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提請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予以審議確定。據悉,9月29日本次會議將會對該報告予以審議表決。
根據省公安廳關於提請許可對花二軍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報告,2010年7月25日,鄭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花二軍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目前需對花二軍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經初查,1994年以來,花二軍利用擔任金水區柳林鎮馬頭崗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網羅他人成立『治安隊』,由花二軍負責發放工資、好處費,以上人員均聽從花二軍的指令,逐漸形成了以花二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嫌疑人花二軍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