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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亮 資料圖片 |
今日中午,華龍網記者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慶『黑老大』陳明亮今日被執行死刑。同案被告人周勇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同日也被執行死刑。陳明亮曾被坊間稱為『最富黑老大』。
2010年2月3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陳明亮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後,陳明亮提起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10年5月18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被告人陳明亮組織、領導人數眾多、骨乾成員基本固定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危害了當地的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社會危害性極大。陳明亮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是該犯罪組織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核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