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2名『卡奴』集中領刑。
天津北方網訊 隨著消費觀念的進步,信用卡已日益走入人們的日常生活,甚至已經成為一些人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但信用卡在給人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給使用者帶來了一些風險。如果這些風險不能得到妥善處置,使用者有可能會付出沈重代價。
9月2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一批涉嫌犯信用卡詐騙的被告人進行了集中宣判,此次宣判的12名被告人分別被法院判處了6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處2萬元至13萬元不等的罰金。
在此次宣判的被告人中,大多數人都是因惡意透支、拒不歸還銀行欠款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中80年以後出生的青少年、外來務工人員兩大群體所佔比例很大,佔全部被告人的75%以上。這些人員一般都有一份工作,但收入不多,而生活成本卻比較高,為了維持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抱著僥幸心理,利用信用卡大肆透支。當還款壓力超出其承受范圍時,就以變更電話、更換住所等方式惡意逃避銀行催收,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出生於河北省的女孩張欣(化名),是一個典型的80後,2004年從南開大學畢業以後,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來到北京打拼。經過數年的不懈努力,她終於闖出了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並於2007年初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由於公司經常受到資金短缺的困擾,於是張欣就用透支信用卡的方式來支付貨款,緩解公司資金狀況。本想賺到錢就把信用卡的欠款及時還清,但由於遭遇了金融危機,公司經營狀況急轉直下,不僅沒賺到錢,還虧損數十萬,不得不關閉了公司。由於張欣無力償還欠款,就以拒接電話等方式逃避銀行的催收,後來索性又更換了電話號碼。催收無望的銀行最終選擇了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後,張欣的家屬及時將所有欠款還清。
考慮到張欣一貫表現良好,到案後認罪伏法、真心悔過,其家屬也積極代其賠付欠款,沒有給銀行造成嚴重損失,海淀法院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結合此案的社會危害性,對張欣從輕處罰。最後,法院判處了被告人張欣有期徒刑11個月,罰金2萬元。(焦桂斌 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