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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的地方探索中,基層黨務公開不乏熱熱鬧鬧的宣傳,亦不乏冷冷清清的現場。這一狀況源於形式主義和『長官意志』流弊,『我公開什麼你就接受什麼』。據多位研究者的調查,一些地方黨委負責人認為黨務公開是『自添麻煩』。
而按當前的中央方案,黨內事務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等依照規定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外,都應向黨員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類似,其精神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張志明認為,作為執行層的基層黨組織乃至地方黨委,不會涉及很多保密的東西。事實上,在地方和基層想要保密也保不了。
他進而表示,從根本上說,除了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外,一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沒有什麼可以跟自己的黨員和人民保密的。
同樣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類似,黨務公開也分例行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具體的公開的內容、范圍、方式和時限,由縣級黨委為所屬基層黨組織制定黨務公開目錄進行規范。其他基層黨組織的公開目錄由上一級黨組織制定。省級黨組織則對目錄提出指導性意見。
不僅如此,中央方案還規定了七類黨務公開的內容: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黨的思想建設情況,黨的組織管理情況,領導班子建設情況,乾部選任和管理情況,聯系和服務黨員、群眾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以及一項兜底的其他應當公開的事項。
根據中央要求,以上內容多屬在黨內公開,以會議、文件、簡報等方式進行。若事關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按規定可向黨外公開的,則通過新聞媒體、黨建網站、公示欄等適時公開。
為保障基層黨務公開的推進,上級黨組織被要求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基層黨組織還可自己聘請黨務公開監督員。
在現行權力運行系統中,對這一自上而下部署的制度,最得力的保障可能當屬考核指揮棒。按中央規定,基層黨務公開將被納入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黨建工作考核中。
對那些原本認為公開是『自添麻煩』的官員而言,以後不公開纔是真正的『自添麻煩』。在中央,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中央紀委牽頭;在地方,也有由組織部門牽頭的。□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湯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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