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15日專電(記者王宇天)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供熱部門獲悉,今年該市頒布實施新供熱條例,規定室溫低於18攝氏度可獲賠償。
據了解,新《條例》規定,在采暖期內,包頭市住宅熱用戶的臥室、起居室、衛生間溫度不得低於18攝氏度。因供熱單位責任造成熱用戶臥室、起居室、衛生間溫度連續48小時以上未達到規定標准的,供熱單位應當退還未達標期間的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