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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嬰兒獲解救卻無家可歸王漫琪攝
天津北方網訊 今年來廣東最大的拐賣嬰兒案被汕尾海豐警方成功偵破:3年間至少拐賣26名嬰兒,13名犯罪嫌疑人即將面臨法律的嚴懲。本月初,由公安部列為全國打拐第83號的『2010·1·22』販嬰特大案件報送至汕尾市檢察機關,正式啟動司法程序。
10月14日,汕尾當地警方透露了這宗特大販嬰案的破案詳情。與此同時,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破案至今九個月之久,竟然沒人前來認領11名被解救出來的男嬰。
破網:
被抓女人販是在逃人員
今年1月22日上午10時左右,汕尾市海豐縣警方接到線人通報,稱有一輛深圳牌照的面包車停在名園村三巷43號屋前,有幾名男女交頭接耳,進出該樓房,神色可疑。該民宅,正是警方長期盯梢調查的涉嫌拐賣嬰兒的窩點。
海豐公安局刑警大隊迅速出動,衝進屋內,當場解救一名出生不足月的男嬰,並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包括林秀香(女,56歲)、曾向吳(59歲,林秀香丈夫)、黃素華(女,26歲,揭陽市惠來縣人)、黃炳鎮(男,47歲,汕頭市潮陽區西臚鎮人)等涉嫌販嬰疑犯,以及涉嫌購買嬰兒的黃俊木(35歲,汕頭市潮陽區人)等4人,現場繳獲交易男嬰贓款人民幣4萬元。
落網的9人中,有『中介』,有接送司機、有聯系買家的下線,分工明確。一審查,林秀香竟然還是2001年海豐公安局批捕的涉嫌拐賣兒童網上在逃人員。經深入審查,林秀香招認自己此前曾以同樣的手段販賣嬰兒多宗,令參加審訊的警員也不禁震驚:在過去數年間,至少有26個嬰兒經由林秀香的手上流轉販賣!
案發當天,海豐公安機關成立了由副局長鄭海陸任組長的『1·22』特大拐賣兒童專案組,並派出警力奔赴廣東各地解救被拐嬰兒、抓捕人販———
1月23日,警方在揭陽解救得第二個被拐賣的男嬰;
1月24日,專案組在河源市紫金縣抓獲林秀香的『上線』溫漢環。他是這個特大販嬰網絡中的關鍵一環,是被拐嬰兒從外省流入廣東的主要介紹人,曾先後十幾次給包括林秀香在內的多個下線介紹販賣嬰兒,每次獲利從1500元至3500元不等;
1月25日,林秀香的『下線』葉國祥落網;
1月26日,普寧市高埔鎮的鄭×花將其購買的一名男嬰送到公安機關;
1月28日,海豐縣梅隴鎮梅西村委的餘×枝把自己向林秀香購買的一名男嬰送到公安機關……
汕尾海豐警方在行動中,一共抓獲13名人販並尋獲解救出11名被拐男嬰。
罪惡:
『中轉站』轉手26名嬰兒
『1·22』特大拐賣嬰兒系列案引起了省公安廳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公安部將『1·22』特大拐賣嬰兒系列案列為全國『打拐』專項行動第83號督辦案件。
根據警方調查,以溫漢環、林秀香為首的團伙販嬰犯罪案情逐漸明晰:『1·22』特大販賣嬰兒網絡牽涉廣東、雲南兩省八市,林秀香在汕尾海豐縣的家猶如一個販嬰『中轉站』,通過溫漢環從16名雲南籍的『上線』購得26名嬰兒(其中大部分是男嬰),再由9名廣東籍『下線』將這26名嬰兒全部賣出。
麻煩:
福利院不收養被拐男嬰
今年3月9日,羊城晚報記者曾隨專案組民警前往海豐縣福利院,解救出來的男嬰被送到福利院裡臨時寄養。民警告訴記者:『孩子被拐賣時最大的還未足月,最小的纔出生十來天,看到這些幼小的生命,我們感到震撼和責任重大。』記者在福利院的嬰兒間裡看到,被拐男嬰們躺在一張張嬰兒床裡,有的睡得正酣,有的手舞足蹈地玩耍,活潑可愛。福利院的阿姨給睡醒的男嬰喂食,悉心照顧。
10月14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重返福利院,原先寄養的男嬰已不在該院寄養,福利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福利院只收養被遺棄的孩子,公安機關解救的男嬰不屬於收養之列。工作人員透露,有1名男嬰送來時身體較弱,不久因為敗血癥搶救無效死亡,另有5名男嬰由海豐公安局的幾名警察帶回家中寄養,剩下的孩子,警方讓那些曾出錢購買的家庭繼續寄養。據海豐警方介紹,這個做法是臨時寄養,只為了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顧,一旦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就會馬上送還。
尷尬:
『賣兒』怪圈造成認親難
然而,這些被拐賣的男嬰真能找到生身父母嗎?他們在哪裡?破案至今九個月之久,卻為何遲遲無人前來認領?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中獲悉:案件偵破後,汕尾警方曾對被解救的11名男嬰一一采取了血樣,全部送往廣東省公安廳做DNA鑒定,並上傳至全國聯網的DNA資料庫比照,根據程序,假如有父母丟失了孩子並向公安機關報案,當地警方均會采集其DNA,與被解救的兒童一經對照即可確定血緣歸屬。遺憾的是,汕尾解救出的11名男嬰DNA比對結果至今未有消息。
2009年9月15日,羊城晚報記者曾報道廣東揭陽市破獲一宗跨省流竄拐賣12名男嬰的案件,12名被救的兒童同樣面臨認親難題。汕尾、揭陽兩地的辦案民警在向記者介紹案情時均作出了同樣的推測分析:這些被拐男嬰極有可能就是其親生父母為了牟利自己賣掉的,因此根本就沒有向警方報案。據介紹,辦案民警在偵破這兩宗拐賣男嬰案的過程中,均追查到男嬰的源頭來自雲南,此前在當地曾存在一個交易嬰兒的『地下市場』,而讓人咋舌的是:在市場上交易嬰兒的很多竟是他們的親生父母,在當地甚至有『賣豬不如賣孩子』的荒唐傳言。
在一些重男輕女思想較濃的農村地區,只因傳宗接代觀念作怪,便有家庭甘願高價購買男嬰以續『香火』,這就給拐賣兒童犯罪團伙提供了『需求』驅動力。為了牟取暴利,人販子不惜鋌而走險到處拐賣甚至偷搶男嬰;僅為了數萬元的利益,個別地區竟有人賣掉自己的親生孩子,如此咄咄怪事也給當前的打拐工作帶來新的難題:救下了孩子,卻找不到親人,最終無奈將孩子交由買方家庭撫養,成了被迫『默許』既成事實的尷尬。(王漫琪、陳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