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安徽大學法學院2010屆法學本科自考生論文答辯會上,來自安徽宿州監獄的服刑人員蔡某進行了論文答辯。蔡某2003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並獲得減刑。他用6年時間修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學本科專業全部課程。
同日,在河南省鄭州大學法學院,身穿囚服的湯建祥在監獄民警的帶領下,完成了自己自考本科論文的答辯。湯建祥原在南陽某銀行任內勤主任兼主辦會計,因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圖為服刑人員蔡某在進行論文答辯。新華社記者李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