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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莫及家屬的疑問,成都錦江區人民醫院院長唐建華稱,院方的診斷和治療沒有問題,但在給小莫左腿動手術前,沒有征得家屬同意,只是『醫療程序上的缺陷』,不屬於醫療事故。
唐建華說,在手術前,醫生對小莫注射麻藥後,進行了最後一次評估,『在這次評估中,發現小莫左腿的股內收肌、股四頭肌以及踝關節相關肌腱都存在問題,右腳則呈馬蹄內翻。』
『在發現問題後,醫生考慮到左腿3個地方都有問題,右腿則只有一個地方有問題,就先給左腿動的手術。』唐建華強調,左腿肯定也是有問題纔會開刀的,『醫生做手術,如果沒發現問題的話,怎麼能隨便下刀?』
做完左腿手術後,小莫被推出手術室,家屬發現其殘疾的右腿沒動手術,左腿卻開了刀。『一次麻醉只能持續一個多小時,所以只能先給她左腿做手術。當天下午,又給她右腿動了手術。』
唐建華承認,在對小莫的左腿動手術前,當事醫生沒有按照程序,先征得病人家屬的同意,『存在程序上的缺陷』,醫院對當事醫生處以扣除3個月獎金的處罰。但他認為此事並不是醫療事故,『整個醫療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
解決方案 雙方數次協商,醫院最終賠8萬據該院的醫生說,手術後小莫的恢復情況很好,『手術7天後,她就回了次家。』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該醫院看到,雖然走路時仍有一定的搖晃,但小莫已能獨立行走。『像這種腦癱患者,不可能恢復到和正常人一樣的行動程度。』唐建華說。
小莫的父親堅稱,女兒的左腿沒有問題。對此,唐建華說:『她左腿的問題對本身行走影響不大,從外表上也看不出來,但如果做了手術後,今後的行走會更加靈活。』
在找醫院協商了數次後,小莫的父親最終與醫院簽訂了一個協議,這份協議稱,『甲方(醫院)在進行手術時,手術方式變更未征求家屬同意,乙方(小莫家屬)認為此醫療程序的缺陷屬醫療事故。』
協議最後寫明,醫院一次性賠付給小莫家庭8萬元,『乙方從此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按照小莫的治療程序,她將在今日出院。『她的手術康復期已完成,可以出院,在一至兩年內,她會完全康復。』唐建華說。 華西都市報記者胡挺攝影呂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