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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出臺《關於發展電子書產業的意見》(下稱《意見》),從電子書行業准入制度、電子書標准的制定等方面著手促進電子書產業良性發展。業內人士就此認為,《意見》雖然旨在發展整個電子書產業,但利好應該體現在上游內容和數字出版商,因此新華傳媒、時代出版等內容出版公司最受益。
雖然近兩年來,伴隨著數字出版產業的快速發展,電子書呈現爆發式增長,但其內涵甚至是名字也莫衷一是,此次《意見》明確了『電子書』的稱謂,電子書是預裝或下載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信息內容的集存儲介質和顯示終端於一體的手持閱讀器。
《意見》表示要加快電子書標准制定,為促進產業發展提供標准支橕;還要實施電子書產業重大項目,推動實施一批具有戰略性、示范性的電子書產業項目,將電子書納入國家數字出版基地重點支持領域等。
統計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電子書終端產品出貨量佔全球總量超兩成,僅次於美國,全年預計可達910萬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