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0日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布《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以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
合同違法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行為。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共分16條,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