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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0處房產,丈夫還在經營食堂,48歲的吳某竟然吃了兩年的低保。這是重慶江津區在近日開展的低保核查中,『揪』出來的騙保典型。(《重慶晚報》10月19日報道)
去年3月底,《燕趙都市報》曾報道在河北衡水棗強縣一個村上發生的『怪事』:該村村支書、村主任其妻子、岳母、兒子、大伯都成了低保戶,而且村裡有多名村民被冒名辦理了低保,款項不知落入了誰的口袋。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已在2008年上半年去世的一位村民,竟也在領取低保。報道刊發後,曾引起民政部的關注,並在一定范圍內對此現象進行了整治。
但發生在重慶的這起『騙保』事件則用同樣強烈的對比在衝擊著社會的倫理底線:『低保』本是一個社會伸向弱勢群體的溫暖援手,體現著一個社會的文明與進步。『擁十處房產』者竟然將主意打到這個飯碗上,實在令人難以接受。這決不僅僅是『沾國家光』的問題,它更直接傷害了寶貴的社會資源,直接傷害了那些真正需要『低保』的弱勢群體。
一個社會也好,一個人也好,總是要有一些底線的。要是連底線都能順利突破,其所造成的衝擊與傷害勢必不會局限於一時一地。在這個越來越強調個人價值,尊重個性化選擇的當下,我們當然不能要求『擁十處房產』者投身慈善,但個體再張揚,追求富足生活的願望再強烈,也不能以突破社會倫理底線為手段。如果『底線』能夠肆意突破,那所有我們社會中的善意與文明都會因貪婪而被吞噬,不但不會起到應起的作用,反而會更加明顯地印證、放大社會中的丑惡與骯髒。
除此之外,這些『騙保』還為我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在道德已經退化到底線之後的時候,法律和行政手段如何『硬』起來,讓那些突破底線者不再僅僅接受道義上的譴責?對於這些明顯『騙保』者,他們在明知自身不符合低保標准的情況下利欲熏心,不惜從『低保戶』的碗裡搶食吃,如此不當得利,難道僅僅依靠『清退』、『退回不該得的低保金』這樣的手段予以制裁?顯然,對於這些已經悍然突破底線的人來說,這樣的處理措施太蒼白無力了。在他們的賬本上,他們幾乎不用思考就會得出結論:查不出來能沾便宜,萬一查出來了也就是退回去,有什麼損失嗎?
所以,法律應該對此現象予以發威了。當道德和倫理一退再退,無處可退時,法律就該站出來維持一個社會的基本秩序了。除此之外,就行政層面而言,這些『騙保』者是如何通過的層層審核?事後的監督又在哪裡?究竟存不存在吃『人情保』的問題?這些都需要嚴肅對待。如果即使通過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查出一些『騙保』者,最後也只是『退回不該得的低保金』完事,那行政機關人員所應承擔的職責又在何處呢?這樣的處理結果究竟是在警示,還是在縱容?(李家偉)原題:擁十處房產領低保衝擊社會倫理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