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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強迫14歲親生女兒賣淫,並要求其每天必須達到5次,否則不准睡覺。其繼母不但不勸阻,反而到處尋找嫖客。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以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對犯罪嫌疑人趙寶妹(化名)提起公訴,女孩的親生父親徐威(化名)目前在逃。
14歲的徐瑩(化名)在家是老大,有一個弟弟和兩個妹妹。父親徐威在南昌市內做泥工,收入很不穩定,一家六口人生活非常艱苦。母親李某無法忍受,與徐威離婚。
此後,徐威獨自帶著四個兒女生活,日子越發艱難。徐威平時喜歡嫖妓賭博,經濟上更是捉襟見肘。為補貼家用,懂事的徐瑩不得不輟學回家,挑起了撫養弟弟妹妹的重擔。她每天早上5點就起床洗衣做飯,然後到附近的餐館幫人洗碗賺錢,直到晚上8點纔收工回家。
2009年,徐威認識了以賣淫為生的趙寶妹(化名),很快和她同居,並要求自己的子女稱呼其為『媽媽』。
趙寶妹來到徐家後,每個月都會拿出點錢來補貼家用,使這個貧困經濟上有所緩解。同時,為賺取更多的錢,趙寶妹在家裡乾起了賣淫接客的勾當。
2010年4月,趙寶妹因染上性病不再接客,而徐威又失業在家。在這種情況下,徐威和趙寶妹開始做徐瑩的工作,極力慫恿她從事賣淫活動。
因為徐瑩反對,2010年5月,徐威給女兒下死命令,逼迫她去接客,不答應就不准她睡覺。同時,徐威還要徐瑩的弟妹跪在地上求她,不答應就不准起來,徐瑩無奈之下只能屈從。
檢察機關查明,從2010年5月至7月19日,徐瑩共賣淫六十多次,開始的七、八次是由繼母趙寶妹直接找來嫖客帶到其租住處,後來就由趙寶妹直接帶徐瑩上街拉客,有時也由徐威帶去拉客。每次賣淫所得,都交由趙寶妹處理。趙寶妹手頭有一本帳薄,每賣淫一次,都一一記錄在案。如果徐瑩每天賣淫沒達到5次,徐威就不准她睡覺。
2010年7月19日晚9時許,徐瑩又帶了一名男子來到家裡。男子問她多大年紀,徐瑩告訴他說『17歲』。這是徐威多次叮囑女兒的,一旦有『客人』問,不能說自己14歲。
當晚,在徐瑩完成『工作』拿到100元賣淫費後,被警方當場抓獲,其繼母趙寶妹一並落網。其父徐威趁亂逃走。
2010年10月,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此案。經查,犯罪嫌疑人趙寶妹引誘、介紹、容留剛滿14周歲的徐瑩,在長達兩個多月的時間內從事賣淫活動多達六十餘次,非法獲利5000餘元。為此,檢察機關決定依法以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向趙寶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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