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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餘姚市法院審理了這樣一個案子:犯罪嫌疑人陳斌一心想賺大錢,承包了一家電器廠,但是由於經營不善,反而虧了一些錢。為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他冒用27人身份信息向9家銀行騙領信用卡80張,透支額度高達100餘萬元。
2007年4月,陳斌幫同學胡某辦理信用卡,但由於申請不成功,胡某也就沒有要回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此時,陳斌在胡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上述材料郵寄到其他銀行辦理出一張信用卡,透支額度達12500元。
當年12月,陳斌又借口幫鄰居方某辦理信用卡,也拿了方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在辦出了信用卡後,陳斌將卡交給了方某。然而,陳斌已經偷偷地預留了身份證復印件。在方某不知情的情況下,陳斌利用其身份證復印件又在寧波地區某銀行申領了三張信用卡為自己所用,透支額度達11000元。
此後,在陳斌廠裡打工的表嫂諸某也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陳斌騙取了身份信息,陳斌使用諸某的身份信息,在寧波某銀行辦理了三張信用卡歸其自己使用,透支額度達16000元。
在一次次成功之後,嘗到甜頭的陳斌更加瘋狂的申請信用卡,為了能申請更多的信用卡,陳斌以各種方式搜集身份信息:有的以辦工資卡、辦工傷保險、簽訂合同等借口騙取自己廠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有的以幫忙辦銀行信用卡的名義騙取同學、親戚、朋友甚至自己父母的身份證。
據了解,陳斌為了提高透支額度和盡可能多的申領銀行信用卡,他還私自以單位的名義出具虛假的工資收入證明以及職務證明,騙取銀行信用卡。
據悉,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陳斌假冒27人身份信息向9家銀行騙領信用卡89張,實際收到80張,使用了76張,透支額度高達100餘萬元。
最後,由於該企業虧損,陳斌拆東牆補西牆,導致無力償還欠款,其選擇逃離了家鄉。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還是被公安機關在異鄉抓獲歸案,並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近日,餘姚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斌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信用卡詐騙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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