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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 男子結婚不到一周提出離婚
數十萬元婚慶禮金怎麼分
庭上他拿出一張紀委的收據 『我父親是領導,全部上交了』
一對小夫妻婚禮纔辦了不到一周,男方就提出要離婚,但雙方一直未能就相關問題達成協議。之後,女方認為男方有了外遇,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包括結婚禮金等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
昨日,渝中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男方表示,由於自己父親是一名領導乾部,辦婚禮所收禮金25.5萬餘元已上交單位紀委。對此,女方提出質疑。
結婚一周就提出離婚今年26歲的李華和大自己兩歲的丈夫劉強2007年1月認識,並在之後確定戀愛關系。去年9月9日,兩人領取結婚證書,並在今年3月20日和4月18日,分別舉行了兩場婚禮。李華訴稱,今年4月25日,也就是兩人的第二場婚禮舉行還不到一周時,劉強突然提出離婚。她開始還試圖挽回這段婚姻,但劉強一直堅持要離婚。
李華說,今年6月11日,她在婆婆家看到劉強的脖子上有一個明顯的吻痕。在雙方家長詢問下,劉強承認在外面找了女人。李華認為劉強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就和別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對她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於是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
李華除了要求分割包括電器、黃金折合後的共計60餘萬元的結婚禮金等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求劉強支付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法庭上出具紀委收據劉強同意離婚,他向法庭陳述稱,去年領證之後,就因為李華對自己的猜疑、不信任而時常發生爭吵,雙方的感情纔越來越淡漠。至於他承認和別的女人在一起的事情,完全是因為當天又被猜疑,一氣之下說出的氣話。其實自己脖子上是蚊子咬後抓癢留下的抓痕。
至於李華提出兩場婚禮收到的禮金、電器、黃金等,劉強表示,婚禮根本沒有收到那麼多錢,第一場婚禮大概只收了20萬元左右的禮金,第二場大概10萬多元。而且,因為自己的父親是一名級別較高的乾部,因此依照相關規定,今年6月13日他們已將兩場婚禮所收的25.5萬餘元的禮金,以及婚禮上收到的黃金等實物上交了紀委。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強向法庭出具了父親單位紀委的收據。
原告質疑收據真實性對於紀委開具的收據等憑證,李華表示,自己並不知道劉強及家人將禮金上交紀委的事情,在法院開庭審理之前,劉強和劉強的家人從未向她提起過已將禮金上交紀委。因為劉強的父親原來就是單位的領導,所以李華還對收據的真實性提出質疑。
由於法院需要補充了解一些情況,所以昨日庭審只進行到舉證質證階段。法官宣布下次開庭時間將另行通知。
(因涉及隱私,文中當事人為化名)(記者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