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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稱《文匯報》連續刊登的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國內著名畫家范曾將該報社及文章作者起訴,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500餘萬元。記者昨日獲悉,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據范曾先生起訴稱:2010年5月至6月間,郭某、孫某、謝某先後在《文匯報》發表《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說話》、《畫家最終還是要憑作品說話》、《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的署名文章,三篇文章主觀武斷,捕風捉影,隨意攀比,不負責任,使用侮辱、詆毀、刻薄的語言,直接攻擊原告。
范先生認為,被告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地隨意貶損原告名譽,侮辱原告人格,導致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已構成了對原告名譽權的嚴重侵害,並給原告造成極大精神痛苦。遂起訴至法院要求《文匯報》登報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萬元,要求被告郭某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500萬元;要求被告謝某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