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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坻區人民法院積極吸納外部資源,形成化解糾紛的社會合力,構建人民法院、其他司法機關、政府部門、社會各界『四位一體』的糾紛處理網絡,實行預防化解一體的處理機制。
寶坻區人民法院積極構建大調解機制,建立覆蓋全區的調解網絡體系。與區司法局建立定期聯席會議,通報調解情況、進行調解疑難問題研討、調整協調合作方案。各鄉鎮司法所和法庭建立巡回法庭聯動調解點,定期邀請司法所工作人員協助調解。各法庭在轄區各鄉鎮至少安排一名法官負責鄉鎮人民調解組織聯系、人民調解員指導、矛盾聯動協調處置、重大隱患排查上報等事項,通過訴前委托調解、訴中協助調解、案後共同回訪的方式加強聯調,強化化解糾紛。同時,該院健全了多元化糾紛處理機制,使訴訟、仲裁、行政裁決等糾紛處理方式有效融合。深入農村、社區、企業進行法律宣傳,開展法律諮詢服務、專題法律講座等,引導大眾通過合理的糾紛解決渠道化解糾紛。加強同勞動局、工會組織等單位的溝通協調,交流經驗,形成系統、高效處理勞動爭議的指導性意見。此外,該院通過建立執行聯動機制,共同化解執行難問題。制定《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實施細則》和《清理執行積案重大案件匯報制度》,建立起政法機關、政府機關和轄區銀行等金融儲蓄機構的協作機制,明確各自職責,形成聯動威懾機制。建立起以鄉鎮、社區綜合治理部門為依托,以村治保乾部為核心的執行聯絡員網絡體系,加強信息互動,強化通報協作,初步形成覆蓋全區的執行網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