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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建交委獲悉,為推動本市建設領域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本市制定《天津市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通過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來評價建築物節能多少,該辦法適用於天津市民用建築應用綠色建築標准的評價標識管理工作。
據介紹,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是對建築物確認其等級並進行信息性標識的一種評價活動,獲評建築還將獲得相關部門頒發的綠色建築評價星級證書。評價標識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其中,一星級、二星級由市建設交通委負責審定,三星級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審定。
申報評價標識的建築物應具備下列條件:在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節能、節材、節水、節地、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室內空氣質量與智能化系統建設等方面效果顯著的公共建築和住宅建築;總體規劃與建築設計、環境設計等體現綠色建築特色,采用適合於綠色建築的技術、工藝與產品,施工質量、運營管理等具有較高的水平;當擬選用的綠色、節能技術與產品沒有國家(或行業)標准可依據時,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並經市建設交通委組織專家進行審定。
根據不同的評價階段,評價標識分為『綠色建築設計評價標識』和『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兩類,其中,『綠色建築設計評價標識』是對完成施工圖設計的住宅建築或公共建築進行標識評價,標識有效期為2年;『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是對已竣工並投入使用1年的住宅建築或公共建築進行標識評價,標識有效期為3年。(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