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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騙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情況愈演愈烈,當局決定對全國城市低保戶認定進行排查,重慶市江津區一中年婦女被查出擁有十處房產,丈夫還在經營食堂,竟然領取低保金,成為輿情口誅筆伐的對象。其實,在無處不假的當下,此人還真算不上『騙保典型』。
低保金是內地貧窮群體的保命錢,『擁有十處房產者』騙取低保金,強佔社會公共資源,實在是喪盡天良的造假行為,理當受到法律嚴厲懲罰,但根據民政部要求,凡不符合低保條件者『應退盡退』,也就是說,不論你用什麼手段騙得低保,一旦被揭露,只要一退了之,取消低保資格,除此之外,毋須承擔法律責任。這樣寬容的排查,到底是為了杜絕騙保,還是縱容騙保?
本來,騙取政府公共資源是危害十分嚴重的罪行,但犯事者不會被罰款、不用去坐牢,造假成本及風險如此之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這種制度等於鼓勵民眾『揩國家油』撈一把,這就難怪這些年各地騙領低保泛濫成災,其中既有開奔馳房車的富人,也有腰纏萬貫的地產商。甚至有官員也加入與窮人爭搶『低保飯碗』的行列,去年有媒體揭爆,重慶市某縣人事局副局長太太一人獨吞3份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