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英國政府28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反恐部門2009年至2010年間實施10萬次反恐搜查,僅500次進入拘留嫌疑人環節,但沒有一起拘留涉及恐怖活動。
根據英國政府2000年頒布的反恐法案,反恐部隊可授權警方在特定區域搜查任何人,無須提供合理懷疑理由。
2007年倫敦汽車爆炸未遂襲擊案後,反恐搜查數量驟增。一些議員隨即指責警方濫用搜查權,損及社區關系。
為嚴格搜查程序,警方今夏起實施一項新措施,即如不能提供某人具有涉恐嫌疑時,警方不能再隨意使用反恐搜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