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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復旦大學涉嫌將學生的絕密論文泄密,並在網站上掛賣。
昨日上午,論文作者鞠川陽子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復旦大學曾通過郵件的方式承認將她的論文出售給網站,目前已經撤下,但拒絕向作者道歉並作出解釋。
復旦大學相關負責人上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論文作者所簽保密協議程序存在問題。
當事人稱保密協議不到一年就泄密
昨日上午,記者聯系上事件當事人鞠川陽子女士,據她介紹,她之前是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在讀研究生,並在2009年10月1日完成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中國民營養老院的商業模式研究——以上海為例》,同復旦大學簽訂了10年保密期限的《保密協議》——屬於『絕密』級論文。
按照學校要求,鞠川陽子將論文提交給了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復旦管院』)。
然而,今年7月27日下午,她在網上搜索信息時發現,Google、Yahoo、Baidu等各大搜索引擎上都有中國知網、論文天下、經理人文庫、管理資源網等網站銷售(付費下載)該論文的鏈接。她纔知道自己的保密論文被泄露並且被公開銷售。
鞠川陽子介紹,商學院的論文要求是將所學的理論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來寫作,所以大都會涉及自己的專業、企業、客戶的商業信息,一般學生都會要求保密。
特別是MBA、EMBA在讀的學生都是企業的高管、領導,直接涉及公司的商業機密,寫作中大都會使用一些數據、核心技術、知識等等。所以一般學生都是不願公開的。這就是商業論文同純學術論文或者文學作品的最大區別。
復旦大學回應承認論文提供給網站
曾經給陽子發過郵件的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相關負責人回應本報稱,他確實給陽子發過郵件,承認陽子的論文確實是由復旦大學研究生院提供給中國知網的。
但他表示,該學生簽的保密協議只是和圖書館簽訂的,如果按照程序走,必須要通過學校保密辦公室簽訂纔能完全保證論文的『保密性』。
昨日上午,記者在復旦大學的網站上,查到了『涉密研究生學位論文的管理與使用』的規定,規定『涉密學位論文的印刷本圖書館將另闢存放地點,妥善保管,在保密期限內不提供讀者服務。涉密學位論文的電子版在其保密期限內不提供網上服務。』
律師說法
若論文涉商業機密學校擔侵權責任
億達律師事務所李亞飛接受法晚采訪時表示,如果校方與學生簽訂了保密協議,就已經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校方泄露,則追究學校的違約責任,其次論文涉及商業機密,還要追究學校侵犯知識產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