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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鐵路部門對1997年12月1日起頒布並實施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的內容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新規將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其中,備受市民關注的購買兒童票身高標准增加、票務使用等情況均有重新規定。新規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A通票旅客臥鋪票發售到中轉站
新規中,將通票定義為從發站至到站需中轉換乘的車票。將原有『旅客購買臥鋪票必須有軟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車時還應有加快票。臥鋪票的到站、座別必須與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中轉換車時,臥鋪票只發售到旅客換車站』的規定更改為『旅客購買臥鋪票時,臥鋪票的到站、座別必須與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但對持通票的旅客,臥鋪票只發售到中轉站』。
B1.2米-1.5米的兒童應購買兒童票
調整兒童票身高標准備受市民矚目,由於現在的孩子長個較快,因此將原來身高『1.1米-1.4米的兒童應購買兒童票』調整為『1.2米-1.5米的兒童應購買兒童票』。
具體規定為:『承運人一般不接受兒童單獨旅行。隨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米-1.5米的兒童,享受半價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簡稱兒童票)。超過1.5米時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C乘動車攜帶物每件不超20千克
新規規定,『所攜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杆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折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范圍。
D哪些情況不能購買學生票?
原有規定三種情況不能購買學生票: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而在新規中,又新增了三種不能購買學生票的情況,即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學生證優惠乘車區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
E改簽車票必須在開車之前
新規中定義直達票為從發站至到站不需中轉換乘的車票。直達票當日當次有效,但下列情形除外:全程在鐵路運輸企業管內運行的動車組列車車票有效期由企業自定;有效期有不同規定的其他票種。通票的有效期將按乘車裡程計算,1000千米為2日,超過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數按1日計算;自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最後一日的24時止。
新規規定,因列車滿員、晚點、停運等原因,使旅客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能到達站時,車站可視實際需要延長通票的有效期。延長日數從通票有效期終了的次日起計算。旅客因病中途下車、恢復旅行時,在通票有效期內,出具醫療單位證明或經車站證實時,可按醫療日數延長有效期,但最多不超過10天;臥鋪票不辦理延長,可辦理退票手續;同行人同樣辦理。新規中取消原有『動車組列車車票只辦理改簽,不辦理有效期延長』的規定。
為了規范車廂內乘客的管理,新規中還增加了『除特殊情況並經列車長同意的,持低票價席別車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價席別的車廂停留』的規定。此外,原有『普通車在開車兩小時後都可改簽』的規定已修改為『改簽車票須在開車之前』,不過,乘坐動車的旅客改乘當日其他動車時,當日均可改簽。
F取消回收使用完車票規定
原來,『車站對已使用完畢車票應回收。旅客需報銷時,應事先聲明,站、車將銷角的車票交旅客作為報銷憑證。學生票不給報銷憑證』的規定一直備受乘客質疑,不少乘客都抱怨『公事外出,車票收回我們怎麼報銷?如果忘記事先聲明,還就真拿不到報銷憑據了?這種程序真是太繁瑣了』。而新規中,此條規定已被刪除,為乘客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