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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子假扮鎮長、投資商詐騙
天津北方網訊 裝扮成鎮長、投資商、信用社主任等,以能夠利用職權之便兌換舊版人民幣為誘餌騙取現金,河南五男子以多種方式誘騙他人,僅僅一個多月就詐騙他人現金11餘萬元。今天,河南省南陽內鄉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馮富中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郝立濤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張子偉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被告人田學儉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被告人趙闖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責令被告人馮富中、郝立濤、張子偉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退賠被害人申某經濟損失44800元,沒收作案工具陝AG3913黑色桑塔納轎車一輛,均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被告人郝立濤、馮富中、張子偉、田學儉、趙闖,系河南省鎮平縣人。被告人郝立濤、張子偉、馮富中三人密謀後,分別於2009年11月10日、22日,駕駛陝AG3913黑色轎車竄至陝西省山陽縣高壩鎮、扶風縣絳帳鎮,分別裝扮成鎮長、投資商、信用社主任,以能夠利用職權之便兌換舊版人民幣,但又沒有足夠現金,讓被害人申某、任某幫忙籌借現金為由,騙申某現金84800元,任某現金20000元,贓款私分。
2009年12月2日,被告人郝立濤、田學儉、田旭昇(另案處理)密謀後,竄至信陽市光山縣縣城,在『金色年華』賓館內,由田旭昇找到算命先生以裝扮成老板的田學儉看相為名取得詹某的信任,後又以兌糧票能賺高額利潤讓被害人詹某湊錢為名,騙取被害人詹某現金7000元,贓款私分。被告人郝立濤、張子偉、田學儉三人又於2009年12月19日,駕駛陝AG3913黑色轎車竄至內鄉縣灌二公路七裡坪路段以收購糧票為名欲詐騙內鄉縣王店鎮某村村民楊某現金,後因楊某無法取出現金未遂。
以上,被告人郝立濤共參與作案四次,涉案總價值111800元;被告人馮富中參與作案兩次,涉案總價值104800元;被告人張子偉參與作案兩次,涉案總價值84800元;被告人田學儉共參與作案三次,涉案總價值27000元,被告人趙闖共參與作案一次,涉案總價值20000元。
被告人郝立濤於2010年4月18日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公安機關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案發後被告人田學儉、趙闖主動退還贓款2萬元,被告人張子偉主動退還贓款3萬元。
內鄉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馮富中、郝立濤、張子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田學儉、趙闖,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馮富中、郝立濤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張子偉、田學儉、趙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鑒於被告人郝立濤主動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公安機關得以偵破其他案件,其行為構成立功,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鑒於被告人張子偉、田學儉、趙闖案發後主動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