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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日前,在濟南市中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招搖撞騙案中,一名年僅23歲的小伙子就以『廳官』的身份,編造出各種『天真』的理由騙走一名年近40多歲的異性網友數萬元現金,最終自己因此獲刑。
生於1987年的張強(化名)是濰坊高密人,大專畢業後在濟南一直沒有找到合適工作的張某成天混跡網吧,消磨青春。今年年初,在一次上網過程中,張強通過聊天認識了一名四十多歲的異性網友劉娟(化名),兩人在交流過程中逐漸產生好感。為了能夠吸引劉娟的注意,張強在聊天過程中自稱自己在省城某廳級單位工作,是名『廳官』。也許是這個特殊的身份博得了對方的好感,很快兩人從網絡中走到現實,開始交往。
前不久,劉娟突然接到了張強的一個電話,說自己正在濟南某醫院門口,因為自己的兒子淘氣打傷了同學眼睛,緊急向劉娟借款一萬五千元,劉娟很快便按照張強的要求將現金送到了醫院門口。就在剛剛處理完『傷眼事件』後沒多久,張強又以自己在外地一縣城掛職代理縣長期間遭遇敲詐為由,再次向劉娟借款兩萬元……一個個荒唐的理由、一次次善意的信任,就這樣劉娟先後被騙3.5萬元。直到再也聯系不上張強,如夢初醒的劉娟趕忙報警。
日前,此案經法院審理認為,張強冒充國家公職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鑒於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一審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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