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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教委下發《關於開展2010年全市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針對『教育亂收費』的專項檢查,今年將全面覆蓋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進一步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治理,並首次提出規范職業院校的收費行為。一旦發現高等院校出現違規行為,市相關部門將堅決予以整改嚴處,確保教育公平。
專項檢查的范圍是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涉及教育的收費行為。檢查時限為2009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具有連續性的重大亂收費行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檢查內容包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的情況。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代收費,解決侵害學生利益行為的工作開展情況;學校是否存在違反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或從中牟利的行為。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解決教輔材料散濫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和推進高中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開展情況。
重點檢查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免除住宿費政策落實情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變相收取借讀費的行為;免除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在公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雜費、借讀費政策落實情況。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執行情況,在『三限』以外是否以其他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的情況。
高等教育方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檢查高等學校是否以擴大招生范圍收取研究生學費,以熱門專業等名義提高收費標准,違規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押金、保證金等行為。高等學校未經法定程序審批,以中外合作辦學、示范性軟件學院、研究生收費體制改革等名義亂收費的行為。
此外,還要檢查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是否存在以不同形式向學校攤派課外讀物或搭車收費等行為。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截留、挪用、擠佔、平調教育經費或教育收費收入的行為,以及越權設立教育收費項目、越權制定教育收費標准、違規下放教育收費審批權限等行為。(記者趙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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