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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會面臨的緊迫任務。近年來,天津市檢察機關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下稱未檢工作)中處處體現司法人文關懷,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征的辦案方式和工作模式,用真誠保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贏得社會各方贊譽。
機構專門化、人員專業化
天津市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未檢工作,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把未檢工作與開展三項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開展司法體制改革結合起來,從管理層面健全機制。今年年初,天津市檢察院在偵查監督處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指導科,專門負責未檢工作,在省一級院實現未檢機構專門化、人員專業化。經過探索,目前天津市已有11個區(縣)檢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為實現捕、訴、防一體化,構建辦案、教育、矯治、預防一整套工作機制奠定了基礎。一些尚未建立獨立未檢機構的區(縣)院,也在批捕、起訴部門分別成立專門辦案組或建立捕訴聯合辦案組等多樣化的未檢辦案模式。
今年3月和6月,天津市檢察院先後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指導科工作細則》和《天津市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切實加強對未檢工作的宏觀指導、分類指導、重點指導和個案指導,初步建立起一套對全系統各單位未檢工作的考評機制,有力促進未檢工作的開展。4月,天津市檢察院還制定下發《天津市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部門辦理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試行)》,將已滿18周歲的在校中學生、中專生也納入未檢部門受理案件的范圍,切實解決並規范全市檢察機關未檢部門辦理刑事案件遇到的受案范圍不明確等問題。
找准辦案與維權的結合點
天津市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堅持少捕慎捕,能不捕的盡量不予逮捕羈押,防止未成年人再次受不良因素『感染』;對可訴可不訴的堅決不訴,同時,積極探索試行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救助、未成年被告人量刑建議、附條件不起訴等改革措施,努力做到既依法懲治犯罪,又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抗。
辦案中,他們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開展釋法說理、心理疏導等工作,化解積怨,耐心調解,達成賠償共識,爭取獲得被害人諒解。
今年6月,南開區檢察院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工作規范》,指導辦案實踐。陳某和李某因瑣事發生矛盾,李某遂糾集6人對陳某進行毆打。雙方互毆過程中,陳某用刀將李某捅為重傷,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該院未檢科辦案人員在審查此案時認為,雖然陳某造成了李某重傷的後果,但李某糾集眾人毆打陳某有明顯過錯,加之犯罪嫌疑人陳某在案發時系未成年人,尚屬初犯,主觀惡意不大,有明顯悔罪表現,並有自首情節。
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辦案檢察官為雙方當事人家屬講案析法,化解矛盾,詢問和解意願,最終促使雙方自願達成民事和解協議,被害方表示真誠諒解陳某並要求對其從輕處理。南開區檢察院以無逮捕必要,對陳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案後雙方當事人將寫有『秉公執法、真情為民』的錦旗送到南開區檢察院。
天津市檢察院主動與市公安局溝通聯系,經研究協調,於今年7月會簽了《關於訊問(詢問)未成年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的若乾規定》,對未滿18周歲或已滿18周歲的在校中學生、中專生涉嫌犯罪人,證人、被害人在接受訊問(詢問)時,應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以維護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等作出規定。
做好失足未成年人跟蹤幫教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天津市檢察機關在抓好辦案的同時,主動將未檢工作向社會延伸,認真做好失足未成年人跟蹤幫教工作,使其步入人生正軌。
今年5月,和平區檢察院與該區教育局共同建立天津市首個『關護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工作站由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和社區教師黨支部共同組成。社區教師黨支部選配責任心強、有工作經驗和能力的社區老師作為『關護教育輔導員』,協助未檢檢察官針對轄區內犯有罪錯的未成年人開展跟蹤幫教工作,對他們進行人文關懷、心理關懷,最大程度地幫助當事人矯正不良心理和行為,促使其成為一名知法守法、心理健康的公民。工作站還適時在社區、學校中開展法制宣傳、法律諮詢等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心理關護工作。
天津市檢察機關還注重加強理論研究,全面科學地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規律和成因,及時發現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況、新動向,積極提出檢察環節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對策和措施,並向轄區黨委、政府及有關單位反饋。今年以來,天津市檢察機關未檢部門共撰寫《未成年人案件適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精品案例匯編》等理論調研文章36篇,為進一步開展教育和預防犯罪工作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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