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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遇冬通訊員鄭東方)一名男子稱家裡急需用錢,把自己未到期的10萬元基金、存折以及密碼、身份證等交給朋友保管,向朋友借走9萬元現金。存折到期朋友去取錢時,卻發現存折已被掛失無法取款。日前,該男子因詐騙罪被河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9萬元。
今年50多歲的石某是本市某工廠退休工人,平日好賭成性,居無定所。案發當日,石某以家裡有急事、自己存折沒到期為由,向朋友老趙借款9萬元。雙方約定,石某將10萬元的存折、身份證、基金折都交給老趙保管,存折到期由老趙支取。在確認折內有錢、密碼正確後,老趙將9萬元現金借給石某。
一個月後,石某在老趙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將存折掛失並補辦。老趙在存折到期取款時,發現該存折已被掛失,石某也失蹤了。後老趙報警,公安機關於4月28日將石某抓獲。
河北區法院認為,被告人石某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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