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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6起互聯網和手機媒體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魏大巍、戚本厚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魏大巍,男,漢族,1981年10月23日出生,無業。
被告人戚本厚,男,漢族,1981年2月23日出生,無業。
被告人魏大巍為牟取利益,自2008年8月開始,在互聯網上陸續開辦了『色妹妹』、『亂倫熟女』、『就去色色』、『鹿城娛樂』等淫穢網站。魏大巍在其開辦的上述網站為被告人戚本厚投放廣告,獲利3000元。經鑒定,前三個網站具有淫穢性,『鹿城娛樂』網站內的26個視頻、792個圖片和文章,具有淫穢性。
被告人戚本厚於2009年在互聯網上開辦『愛芝林成人用品』網站,為牟取利益,采取向淫穢網站投放廣告的方式擴大成人用品銷量。經鑒定:『愛芝林成人用品』網站投放廣告的32個網站具有淫穢性。戚本厚開辦的該網站,除向上述32個淫穢網站投放廣告外,還向具有淫穢性的『鹿城娛樂』網站投放廣告。
法院認為,被告人魏大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視頻26個、圖片及文章792個,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告人戚本厚以牟利為目的,明知是淫穢網站,還向其投放廣告,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據此,依法對被告人魏大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對戚本厚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索奇木、王佳美、羅敬東、郭嘉寧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索奇木,男,漢族,1976年5月9日出生,無業。
被告人王佳美,女,漢族,1986年4月28日出生,無業。
被告人羅敬東,男,漢族,1987年10月7日出生,無業。
被告人郭嘉寧,男,漢族,1991年2月28日出生,無業,2008年2月26日被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09年9月26日至2010年1月間,被告人索奇木在被告人王佳美的幫助下租賃虛擬主機,注冊名稱『女孩精選』的網站,後網站加入『八方廣告聯盟』,成為其正式會員網站。為通過提高網站中廣告的點擊率而獲利,索奇木在『女孩精選』網站上投放具有淫穢性內容的電子信息,至案發時,該網站上共有視頻文件204個、圖片160張、文章72篇,經鑒定,上述文件均有淫穢性。在此期間,王佳美幫助索奇木下載淫穢圖片供其更新網站內容,做該網站的推廣,並提供其個人銀行卡作為『八方廣告聯盟』為『女孩精選』網站結算使用。2009年9月間,『八方廣告聯盟』創建者被告人羅敬東僱傭被告人郭嘉寧,利用QQ聊天的方式為『八方廣告聯盟』招募具有淫穢性內容的網站成為會員網站。經鑒定,截至2010年2月,羅敬東、郭嘉寧招募的『八方廣告聯盟』的會員網站中有27個網站的內容具有淫穢性,羅敬東為其中的13個網站提供過費用結算服務。羅敬東向13家網站共支付12490元,以10%收取費用,從中獲利約1387元。
自2009年9月26日至2010年1月5日案發時,『女孩精選』網站內淫穢電子信息累計實際被點擊數為775331,被告人羅敬東為被告人郭嘉寧招募審核的被告人索奇木、王佳美的『女孩精選』網站結算三次,共支付479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索奇木、王佳美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羅敬東、郭嘉寧明知是淫穢網站,以牟利為目的,通過投放廣告的方式,為淫穢網站提供費用結算服務,四被告人均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且四被告人構成共同犯罪。根據被告人索奇木、王佳美、羅敬東、郭嘉寧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羅敬東、郭嘉寧家屬主動預繳罰金刑的情節,依法對索奇木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95元;對王佳美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437元;對羅敬東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935元;撤銷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2008)梅區刑初字第31號刑事判決書判決第二項中被告人郭嘉寧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的緩刑部分,對郭嘉寧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161元,與所犯搶劫罪被判處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4161元。
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安峙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陳錦鵬,男,漢族,1989年2月23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網源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某色情網站經營者。
被告人張波(四川籍),男,漢族,1980年10月1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網源科技有限公司職工。
被告人張波(湖北籍),男,漢族,1987年3月23日出生,某色情網站職工。
被告人陸進祥,男,漢族,1979年11月5日出生,某色情網站職工。
被告人安峙成,男,漢族,1986年11月7日出生,六零科技公司經營者。
2008年1月,被告人陳錦鵬從六零科技公司被告人安峙成處租用服務器建立一色情網站,安峙成將相關服務器出租給陳錦鵬用以建立該色情網站,並累計收取陳錦鵬2萬元以上服務費。2008年9月,陳錦鵬采用被告人張波(四川籍)編寫的新程序軟件將上述網站更名,並通過出租該網站廣告位、通過廣告出售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陳錦鵬為運營該色情網站,僱傭被告人陸進祥為其從其他色情網站上下載色情圖片、小說等資料並上傳至網站,僱傭張波(湖北籍)為網站進行維護、更新,並由張波(四川籍)為提供相關程序方面的服務。2009年6月、7月間,陳秉榮租用該色情網站的廣告位,並分兩次匯付給陳錦鵬人民幣共計16萬元,陳錦鵬收取陳秉榮支付的網站廣告位租金人民幣16萬元。公安機關從陳錦鵬所建網站提取圖片進行鑒定,經鑒定,其中2046張圖片為淫穢物品。
另查明,2009年7月26日晚至同年7月27日晚,托管於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位於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府東路武進IDC機房內的一臺域名解析服務器遭受網絡異常流量攻擊,導致該域名解析服務器提供的域名解析服務失敗,造成江蘇電信部門DNS服務器訪問量上昇,引發江蘇電信黑洞2000系統異常過濾機制啟動,以致用戶的正常域名解析請求被清洗,造成江蘇省大量用戶無法正常登錄互聯網。經查,該域名解析服務器為陳錦鵬開辦的色情網站提供DNS域名解析。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圖片,被告人安峙成為淫穢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行為均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其中陳錦鵬與安峙成、陳錦鵬與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屬共同犯罪。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傳播淫穢圖片達2046張,屬情節嚴重。安峙成明知是淫穢網站,為其提供服務器托管等服務,並收取服務費,應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陳錦鵬在與安峙成的共同犯罪及與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對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安峙成在與陳錦鵬及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在與陳錦鵬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從犯,對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依法均應減輕處罰,對安峙成依法應當從輕處罰。陳錦鵬到案後,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減輕處罰。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安峙成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陳錦鵬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張波(四川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張波(湖北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陸進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安峙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盛習松、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昇、劉聰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盛習松,男,漢族,1981年7月1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程葳,男,漢族,1983年4月20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解明栓,男,漢族,1980年5月7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解旭,男,漢族,1987年4月8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萬山,男,漢族,1986年5月9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楊東昇,男,漢族,1988年10月14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劉聰,男,漢族,1989年6月16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2006年10月,被告人盛習松注冊成立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先後在上海市金沙江路1340弄A區10號樓中國移動怒江數據中心及安徽省馬鞍山市等地架設服務器,主要經營計算機軟件開發、電子商務、信息諮詢服務等業務。盛習松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管理。
為牟取非法利益,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盛習松先後僱傭了被告人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昇、劉聰等人在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路99號安高城市天地小區A2-519室該公司內,利用公司的網絡資源,開設了多個手機色情網站,由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昇等人分別進行操作、管理,網站提供色情淫穢的圖片、文字,供他人瀏覽觀看,以增加電子商務信息、廣告的點擊率等收取廣告商支付的費用,非法所得由盛習松與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等人按7?3比例分成。
被告人劉聰於2009年5月初受僱於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後,將41篇淫穢小說提供給楊東昇,經楊東昇管理的手機色情網站,供他人瀏覽觀看。
案發後,經鑒定:程葳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53366件、淫穢小說3368篇;解明栓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41287件、淫穢小說1413篇;解旭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15528件、淫穢小說2287篇;萬山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53224件、淫穢小說298篇;楊東昇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40002件、淫穢小說97篇;劉聰提供的41篇淫穢小說,在楊東昇負責管理的網站上點擊數總計為114814次。
法院認為,被告人盛習松作為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牟利為目的,僱傭被告人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昇、劉聰,利用互聯網開設手機色情網站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盛習松系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餘各人均系單位犯罪中的直接責任人員,且盛習松、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昇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劉聰犯罪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其中,盛習松在負責經營管理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過程中,先後僱傭程葳、解明栓等六人利用互聯網開設手機色情網站傳播淫穢電子信息,違法所得按7?3的比例分成,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其餘六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均可減輕處罰。據此,依據各被告人在單位犯罪中的作用、情節、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參與犯罪的時間、非法獲利等情況,依法對被告人盛習松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程葳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解明栓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解旭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萬山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楊東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劉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鄭立、戴澤焱、劉峻松、張戎、何佳組織淫穢表演案
被告單位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單位重慶彩藍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單位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
被告人鄭立,男,漢族,1980年8月25日出生,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被告人戴澤焱,男,漢族,1981年11月19日出生,重慶彩藍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被告人劉峻松,男,漢族,1973年5月23日出生,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被告人張戎,男,漢族,1981年1月19日出生,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助理。
被告人何佳,女,漢族,1983年6月10日出生,無業。
2008年9月,被告人鄭立與被告人戴澤焱商議合作建立視頻聊天網站,隨後兩被告人找到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峻松,要求被告人劉峻松制作FLASH視頻聊天軟件。同年10月,鄭立要求本公司技術部門開發一個視頻聊天網站平臺,後該公司技術負責人鄭迪與劉峻松將FLASH視頻聊天軟件上傳到視頻聊天軟件平臺上,並於同年11月建立了兩個視頻聊天網站。2008年12月10日,被告單位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彩藍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簽訂《視頻聊天項目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由重慶彩藍科技有限公司、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經營視頻聊天網站(收費型一對一聊天室形式),並負責視頻聊天網站的日常運營及管理,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負責視頻聊天系統平臺的視頻聊天軟件的開發以及持續維護更新。協議還約定,重慶彩藍科技有限公司、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必須向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提供推廣軟件以使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建立自有推廣渠道,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有權分享自行推廣全部收入的65%等內容。此後,鄭立、戴澤焱、劉峻松在原有一個聊天網站的基礎上,又建立了三個網站,並進行推廣,上述四網站最終都指向同一個後臺數據庫,該數據庫由鄭立管理。被告人何佳在視頻聊天網站中負責招募專職女主播小姐,並對其管理,其管理模式為,專職女主播小姐分三組,每組9至12人,每組設組長一名,組長由何佳管理,專職女主播小姐的收入為固定工資加網民消費提成的20至27%;何佳的收入為固定工資加專職女主播的提成或專項提成。被告人張戎系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助理,負責聯系兼職女主播代理。專職女主播小姐由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辦公場所及上網的電腦;兼職女主播小姐在家裡或其他地方上網,其收入為網民消費提成。網民在網站上注冊成為會員後,必須充值2元進入聊天室與女主播聊天,而後,在網站上充值購買K幣(虛擬貨幣1?100)進入聊天室。網民按照女主播的要求給她在網站裡用K幣購買虛擬禮物(如別墅、飛機等),按禮物的大小可看見女主播在視頻鏡頭前進行的各種淫穢表演。三被告單位和五被告人利用所招募和聯系的女主播、兼職女主播小姐進行淫穢表演牟利。截至2009年6月,上述網站注冊用戶記錄達5703830條,進入聊天室的網民向鄭立、戴澤焱在網站上提供的銀行賬戶匯款達232320筆,金額為14931089.39元。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彩藍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通過《視頻聊天項目合作協議》,由被告人張戎、何佳負責組織招募女主播和聯系兼職女主播小姐,采取一對一收費型聊天室,在網絡視頻上多次組織淫穢表演活動,從中牟利,且持續時間長、觀看人數多、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屬情節嚴重。被告人鄭立、戴澤焱、劉峻松、張戎、何佳是組織者,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三被告單位及五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張戎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對其可減輕處罰。據此,依法對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重慶彩藍科技有限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重慶市聚樂網絡有限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鄭立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戴澤焱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劉峻松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張戎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何佳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蘇斌、邱洪峰、沈智偉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猥褻兒童案
被告人蘇斌,男,漢族,1983年6月20日出生,無業。
被告人邱洪峰,男,漢族,1966年5月9日出生,某學院工作人員。
被告人沈智偉,男,漢族,1984年10月4日出生,某公司職工。
2008年至2009年3月間,被告人蘇斌為牟取非法利益,利誘程某、周某、萬某、曾某等多名10歲至15歲的男孩,在上海市閔行地區的賓館、酒店房間內拍攝淫穢片,並由蘇斌通過網絡,以數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被告人邱洪峰、沈智偉等人。2008年8月間,蘇斌通過網絡認識被告人邱洪峰後,先後兩次將程某(1995年6月出生)、周某(1997年8月出生)介紹給邱洪峰,並將上述兩人帶至邱洪峰入住的閔行飯店,由邱洪峰對上述兩名兒童實施猥褻,並從邱處收取人民幣6000元。2009年2、3月間,蘇斌通過網絡認識沈智偉後,將萬某(1999年1月出生)介紹給沈智偉,並為其登記入住閔行區格林豪泰上海江川酒店,由沈智偉對萬某實施猥褻,四次共收取人民幣7400元。2009年3月29日,蘇斌被抓獲,當場查獲574張淫穢照片、78個淫穢視頻。同日,沈智偉被抓獲。2009年4月13日,邱洪峰接到通知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斌以牟利為目的,制作、販賣淫穢物品,其行為已構成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蘇斌利誘多名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供被告人邱洪峰、沈智偉猥褻,其行為均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屬共同犯罪。蘇斌兼犯兩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三名被告人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鑒於邱洪峰系初犯,且具有自首情節,社會危害性較小,其所在單位也願意留用察看,進行監管,對邱洪峰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故對其判處緩刑。據此,對被告人蘇斌以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對邱洪峰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對沈智偉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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