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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澳門舉行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四次年會上,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陳連福向世界公布了中國的反貪成果。僅2008年以來,在各級反貪局的打擊下,6萬餘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形成了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3年打掉6萬貪污分子,力度不可謂不大,而反腐形勢亦不可謂不嚴峻。就在反腐鐵網日益收緊的時候,不少『老虎』、『大魚』、『小蝦』等紛紛落網,貪官落馬的消息不絕於耳,不斷給人們帶來關於腐敗和反腐敗的警示。
近期,一些落馬貪官的『怨言』引起了人們的關注。甘肅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人志,日均受賄1.5萬元,非法所得共2020.9萬元,一審被判死緩。他在懺悔時,抱怨紀委、檢察院當初沒有提醒自己,以致越陷越深,難以自拔。號稱『三玩市長』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在獄中懺悔時,也稱『交友不慎,在我交往的朋友中,有人對吃喝玩樂很在行,對我有潛移默化的影響』,頗有『貪自朋友、毀自朋友』的意味。此前,福建省建陽市委副書記李兵,被判決後的『腑肺之言』,也是抱怨那些『靠不住』、『埋地雷』的哥們。
一些人東窗事發、鋃鐺入獄後怨天怨地、怨別人怨組織,怨來怨去,其實最不怨的還是自己。而他們之所以有今天,說到底還是那些老話,『木必先腐而後蟲生』,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首先是他們自己思想變質、信仰變異、行為變形,纔引發了一連串走向毀滅的變化,怪來怪去,還得怪到自己身上。貪官怨言的背後,反映了他們復雜的心態,有追悔,有不甘,也有自辯。
這些怨言固然不值一駁,但其折射的現實問題卻值得警惕。如果把落馬貪官比喻成被熱水燙著了的青蛙,那麼他們現在的表達,就是對當初那鍋很舒服的『溫水』的抱怨。其實,怨組織也好,怨朋友也罷,怨的都是環境。這恰好可以使我們從反面審視,權力運行環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監督制度存在哪些漏洞,有效監督的缺失又將會造成怎樣的後果。
近年來的腐敗案例已經無數次地向世人表明,貪官的形成,貪腐的發生,與其所處的監督不力的環境關系密切。『上級監督下級太遠,同級監督同級太軟,下級監督上級太難,組織監督時間太短,紀委監督為時太晚』,類似這樣的順口溜,生動地描述了一些乾部所處的『寬松』環境,而這正是滋生和助長腐敗心理、行為的溫床。就拿李人志的貪腐歷程來說,他於2003年至2009年5月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公務活動中,先後81次收受財物計1107萬元。時間之長,次數之多,數額之大,居然無人管沒人問,身處這樣的監督環境,難道只是李人志一個人的『幸運』與不幸嗎?
因此,落馬貪官的『怨言』還不能當笑料看,而應成為繼續織密織牢反貪防腐這張天網的『惡意提醒』。這一方面需要建立全方位的監督制度體系,從內部監督到外部監督,從人大監督、司法監督到輿論監督,都應發揮效力,匯成合力。
另一方面,反腐敗斗爭應科學謀劃,與時俱進,更加精細化、專業化,如加強反貪腐的學術研究,設置反貪專業,開設反貪課程,培養反貪碩士等,用制度、科學、人纔這『三味真火』熔鑄出敏銳鋒利的反腐之劍,把『怨這怨那』轉化為『怕這怕那』,纔會從根本上消解貪官吐出怨言的底氣。(李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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